山东2025年教师考试全学科面试示范课
2025年教师考试全学科面试示范课
2025-04-22 14:20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21人。
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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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与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南宁学院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与民革广西区委合作共办的本科高校,为国家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试点高校、广西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自治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广西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设有二级学院12个,开办本科专业38个,覆盖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教育学等5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0000多人,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2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3.师德高尚,师风严谨,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善于团结协作,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贡献;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2.报名方法: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南宁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hr--nnxy--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recruit),按要求进行注册、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电子佐证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可申请一个岗位。
(2)应聘者须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不按照要求提交者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网上报名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2025年4月21日(如18-35周岁,为1989年4月22日至2007年4月21日出生)。
(4)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资格审查结果和通过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宁学院官网(http://https--www--unn--edu--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通知公告区域公示。
(三)直接考核
考试形式为直接考核,具体考核形式结合岗位工作需要与报考情况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满分为100分。考核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准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列为考核人选,并划定合格分数线须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考核人员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结合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报考该岗位的所有考生成绩均未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的,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由考察组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组完成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结论。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者,经招聘工作小组核准后,取消其考察和聘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由南宁学院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聘人选后将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日(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信息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学院官网(http://https--www--unn--edu--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通知公告栏及学院公告区域发布。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南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报考人员参加招聘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900867。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0771-59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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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学院
2025年4月21日
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与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南宁学院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与民革广西区委合作共办的本科高校,为国家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试点高校、广西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自治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广西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设有二级学院12个,开办本科专业38个,覆盖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教育学等5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0000多人,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2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3.师德高尚,师风严谨,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善于团结协作,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贡献;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2.报名方法: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南宁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hr--nnxy--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recruit),按要求进行注册、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电子佐证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可申请一个岗位。
(2)应聘者须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不按照要求提交者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网上报名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2025年4月21日(如18-35周岁,为1989年4月22日至2007年4月21日出生)。
(4)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资格审查结果和通过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宁学院官网(http://https--www--unn--edu--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通知公告区域公示。
(三)直接考核
考试形式为直接考核,具体考核形式结合岗位工作需要与报考情况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满分为100分。考核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准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列为考核人选,并划定合格分数线须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考核人员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结合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报考该岗位的所有考生成绩均未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的,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由考察组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组完成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结论。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者,经招聘工作小组核准后,取消其考察和聘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由南宁学院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聘人选后将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日(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信息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学院官网(http://https--www--unn--edu--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通知公告栏及学院公告区域发布。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南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报考人员参加招聘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900867。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0771-59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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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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