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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自主引进18名高学历博士人才公告

2025-04-23 10:34来源: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共招18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2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2025年计划自主引进高学历博士人才18名(其中,4个事业编制招聘计划,14个非事业编制招聘计划),现将学校情况及高学历博士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黄石市人民政府。60年栉风沐雨的稳步发展奠定了学校厚积薄发的坚实基础,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连续18年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单位”。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占地1066亩、建筑面积50万方,是一座现代化大学校园。学校建有国家数控实训基地、国家汽车实训基地、国家级建筑工程实训基地、计算机网络中心、会计考试中心、电气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大楼等218个校内外实训基地。

二、学校专业群

学校目前设有智能制造学院、工业互联网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智慧交通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数智商贸学院、健康与教育学院共7个二级学院,开设了46个专业及方向,其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2个,国家示范重点建设专业4个,国家装备制造业示范专业点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湖北省品牌专业1个,湖北省特色专业5个,3+2专本衔接专业1个,现有中高职在校生1.7万余人。现被立项为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工业互联网专业群、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群被立项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三、师资力量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职工近700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优秀教师、模范教师4人,市级名师39人,教授、客座教授28人,楚天技能名师35人,省级名师9人,博士、硕士246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23人,省市突出贡献专家6人,26名师生获“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学校“双师型”专任教师占比66%。

四、技能提升

学校牵头成立黄石市发明协会、鄂东南保护性建筑数据中心以及港口物流、工业机器人、临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10个科技创新平台,有力地支撑了黄石产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学校牢固树立跨界意识、开门办学意识、平台意识,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整合政、校、行、企各方资源,与黄石4个城区政府以及本地优秀企业合作,共建小鹏汽车、劲牌等18个产业学院,开设26个订单班,2个现场工程师班,实现了招工即招生、入校即入企,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点赞报道。

五、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自主引进高学历博士人才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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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聘引进方式、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ngshi.gov.cn/rsksy/)和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bei.com.cn/)为本次高学历博士人才引进工作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官网为本次高学历博士人才引进工作情况、相关通知、聘用公示等信息发布网站(其中,聘用公示,同时在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转发),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学校将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线上资格初审合格且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学校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面试(面谈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应聘专业领军人才A岗(事业编制,岗位代码BZ01):请将个人报名资料(具体详见以下第6点要求)发送至报名邮箱466659509@qq.com。咨询电话:陈老师13971786670,周老师13986571235。

3、应聘专业领军人才B岗(非事业编制,岗位代码FB02):请将个人报名资料(具体详见以下第6点要求)发送至报名邮箱353557745@qq.com。咨询电话:邹老师13545552301,周老师13986571235。

4、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报名材料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报名者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6、报名者请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以上相应邮箱,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称均按“应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本人姓名”的格式标注,报名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

(2)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扫描件、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线上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投递到报名邮箱中的报名资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线上资格初审合格考生,方能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每批次线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即每批次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官网予以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相关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50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若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所需专业不一致,但其工作经历、获得成果等与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紧密相关,符合学校高学历博士人才需求,且与黄石市支柱性产业(如有色金属、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所需人才匹配,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以报考。以上具体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现场资格复审(含签订《诚信承诺书》)

每批次面试(面谈考核)前,学校对每批次线上资格初审合格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同时,考生须签订《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自主引进高学历博士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不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现场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考生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谈考核)。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每批次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每批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即每批次进入面试(面谈考核)人员名单),在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高学历博士人才引进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直接面试(面谈考核)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并有意面试(面谈考核)者,即确定为面试(面谈考核)对象直接进行面试(面谈考核)。

2、面试(面谈考核)内容

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面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面谈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3、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

面谈考核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含心理测试)、考察 

依照考生总成绩(即面试(面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考试现场组织加试。

1、体检(含心理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2、考察。面试(面谈考核)通过且体检合格并有意接受考察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体检(含心理测试)、考察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备案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根据体检(含心理测试)、考察结果由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人社局审定后,在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且人事手续及编制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3、已在其他单位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七、待遇

(一)博士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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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博士人才层次说明

1、第一层次(同时符合下列三项中两项条件者)

(1)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2)作为核心成员(前3名)参与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3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级);

(3)作为核心成员(前5名)参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第二层次(符合下列两项中一项条件者)

(1)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

(2)作为核心成员(前3名)参与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级)。

3、第三层次

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4、第四层次

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源刊二区发表论文1篇。

注:

(1)以上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的论文、奖项和项目须为近五年成果,其中论文必须为本人独著或第一作者(除导师外);SSCI 源刊发表论文参照以上层次执行;南大核心、权威会议论文或其他优秀成果,由学校认定后参照以上层次执行。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双证),参照第二层次或第一层次执行;

(2)已参加工作的博士,博士在读期间的研究成果可作为引进人才层次的参考;

(3)若工作期间所研究的领域为学校急需,是学校紧缺的优秀博士安家费可适当提高。

(三)职称、岗位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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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偶安置及子女入学

1、博士人才随迁配偶需从外市进入的,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定向(专项)招聘、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引进人才配偶符合入编条件的办理入编手续,由学校安排工作岗位,其工资、津贴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引进人才配偶不符合入编条件的,可根据其本人实际情况由学校安排合适岗位,按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其子女在黄石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其他引进人才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入学问题,学校协助解决。

(五)引进人才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发放办法

1、来校工作后安家费按签约年限分期支付,首期支付30%,第二年、第三年按40%、30% 考核后支付;或入职后获批一项国家级项目即可发放余款;

2、科研启动经费由引进人才本人提出申请,以获批科研基金项目形式,依照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发放;

3、如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可分别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学位(特殊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就高享受1人。

(六)住房保障

学校提供博士公寓(面积60平方米)。

(七)博士人才校企共享

根据企业需求,招聘的博士可全职脱产为黄石企业开展技术攻关、项目研发等服务,企业根据服务情况给予津贴及项目经费;若纳入黄石市“高层次人才校企共享计划”的,按黄石市规定享受政策,可申请“东楚英才卡”,享受便捷医疗、免费停车、景区优惠等服务。

八、其它事宜

(一)本公告由湖北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应有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人事处咨询电话:0714-6391515

纪检监督电话:0714-6350722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大棋大道东366号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2025年4月22日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2025年计划自主引进高学历博士人才18名(其中,4个事业编制招聘计划,14个非事业编制招聘计划),现将学校情况及高学历博士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黄石市人民政府。60年栉风沐雨的稳步发展奠定了学校厚积薄发的坚实基础,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连续18年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单位”。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占地1066亩、建筑面积50万方,是一座现代化大学校园。学校建有国家数控实训基地、国家汽车实训基地、国家级建筑工程实训基地、计算机网络中心、会计考试中心、电气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大楼等218个校内外实训基地。

二、学校专业群

学校目前设有智能制造学院、工业互联网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智慧交通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数智商贸学院、健康与教育学院共7个二级学院,开设了46个专业及方向,其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2个,国家示范重点建设专业4个,国家装备制造业示范专业点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湖北省品牌专业1个,湖北省特色专业5个,3+2专本衔接专业1个,现有中高职在校生1.7万余人。现被立项为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工业互联网专业群、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群被立项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三、师资力量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职工近700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优秀教师、模范教师4人,市级名师39人,教授、客座教授28人,楚天技能名师35人,省级名师9人,博士、硕士246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23人,省市突出贡献专家6人,26名师生获“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学校“双师型”专任教师占比66%。

四、技能提升

学校牵头成立黄石市发明协会、鄂东南保护性建筑数据中心以及港口物流、工业机器人、临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10个科技创新平台,有力地支撑了黄石产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学校牢固树立跨界意识、开门办学意识、平台意识,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整合政、校、行、企各方资源,与黄石4个城区政府以及本地优秀企业合作,共建小鹏汽车、劲牌等18个产业学院,开设26个订单班,2个现场工程师班,实现了招工即招生、入校即入企,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点赞报道。

五、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自主引进高学历博士人才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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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聘引进方式、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ngshi.gov.cn/rsksy/)和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bei.com.cn/)为本次高学历博士人才引进工作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官网为本次高学历博士人才引进工作情况、相关通知、聘用公示等信息发布网站(其中,聘用公示,同时在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转发),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学校将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线上资格初审合格且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学校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面试(面谈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应聘专业领军人才A岗(事业编制,岗位代码BZ01):请将个人报名资料(具体详见以下第6点要求)发送至报名邮箱466659509@qq.com。咨询电话:陈老师13971786670,周老师13986571235。

3、应聘专业领军人才B岗(非事业编制,岗位代码FB02):请将个人报名资料(具体详见以下第6点要求)发送至报名邮箱353557745@qq.com。咨询电话:邹老师13545552301,周老师13986571235。

4、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报名材料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报名者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6、报名者请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以上相应邮箱,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称均按“应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本人姓名”的格式标注,报名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

(2)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扫描件、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线上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投递到报名邮箱中的报名资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线上资格初审合格考生,方能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每批次线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即每批次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官网予以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相关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50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若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所需专业不一致,但其工作经历、获得成果等与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紧密相关,符合学校高学历博士人才需求,且与黄石市支柱性产业(如有色金属、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所需人才匹配,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以报考。以上具体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现场资格复审(含签订《诚信承诺书》)

每批次面试(面谈考核)前,学校对每批次线上资格初审合格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同时,考生须签订《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自主引进高学历博士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不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现场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考生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谈考核)。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每批次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每批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即每批次进入面试(面谈考核)人员名单),在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高学历博士人才引进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直接面试(面谈考核)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并有意面试(面谈考核)者,即确定为面试(面谈考核)对象直接进行面试(面谈考核)。

2、面试(面谈考核)内容

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面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面谈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3、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

面谈考核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含心理测试)、考察 

依照考生总成绩(即面试(面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考试现场组织加试。

1、体检(含心理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2、考察。面试(面谈考核)通过且体检合格并有意接受考察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体检(含心理测试)、考察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备案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根据体检(含心理测试)、考察结果由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人社局审定后,在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且人事手续及编制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3、已在其他单位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七、待遇

(一)博士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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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博士人才层次说明

1、第一层次(同时符合下列三项中两项条件者)

(1)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2)作为核心成员(前3名)参与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3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级);

(3)作为核心成员(前5名)参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第二层次(符合下列两项中一项条件者)

(1)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

(2)作为核心成员(前3名)参与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级)。

3、第三层次

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4、第四层次

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源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源刊二区发表论文1篇。

注:

(1)以上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的论文、奖项和项目须为近五年成果,其中论文必须为本人独著或第一作者(除导师外);SSCI 源刊发表论文参照以上层次执行;南大核心、权威会议论文或其他优秀成果,由学校认定后参照以上层次执行。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双证),参照第二层次或第一层次执行;

(2)已参加工作的博士,博士在读期间的研究成果可作为引进人才层次的参考;

(3)若工作期间所研究的领域为学校急需,是学校紧缺的优秀博士安家费可适当提高。

(三)职称、岗位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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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偶安置及子女入学

1、博士人才随迁配偶需从外市进入的,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定向(专项)招聘、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引进人才配偶符合入编条件的办理入编手续,由学校安排工作岗位,其工资、津贴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引进人才配偶不符合入编条件的,可根据其本人实际情况由学校安排合适岗位,按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其子女在黄石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其他引进人才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入学问题,学校协助解决。

(五)引进人才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发放办法

1、来校工作后安家费按签约年限分期支付,首期支付30%,第二年、第三年按40%、30% 考核后支付;或入职后获批一项国家级项目即可发放余款;

2、科研启动经费由引进人才本人提出申请,以获批科研基金项目形式,依照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发放;

3、如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可分别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学位(特殊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就高享受1人。

(六)住房保障

学校提供博士公寓(面积60平方米)。

(七)博士人才校企共享

根据企业需求,招聘的博士可全职脱产为黄石企业开展技术攻关、项目研发等服务,企业根据服务情况给予津贴及项目经费;若纳入黄石市“高层次人才校企共享计划”的,按黄石市规定享受政策,可申请“东楚英才卡”,享受便捷医疗、免费停车、景区优惠等服务。

八、其它事宜

(一)本公告由湖北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应有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人事处咨询电话:0714-6391515

纪检监督电话:0714-6350722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大棋大道东366号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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