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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广州黄埔区穗东街道专职组织员招聘1人公告

2025-05-06 11:26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0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充实我街道人才队伍,我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组织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体检的程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

专职组织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所有岗位均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3.责任感强,有耐心,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岗位条件

专职组织员(1名)

(1)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2)中共正式党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证(需在2025年5月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汉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优先;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5月6日至2007年5月5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B219党建办(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小区内,夏园地铁站、夏园BRT站均可直达)。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2067616。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黄埔区穗东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3)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岗位要求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4)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

(5)中共党员,须提供证明(2025年开具,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信息)。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拟招聘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提交近3个月内由省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结论合格的入职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

(五)考察

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待遇和管理

专职组织员按照《黄埔区委组织部 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黄埔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考生成绩自总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期间当街道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录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离职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递补或重新招聘。

七、注意事项

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黄埔区穗东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充实我街道人才队伍,我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组织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体检的程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

专职组织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所有岗位均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3.责任感强,有耐心,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岗位条件

专职组织员(1名)

(1)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2)中共正式党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证(需在2025年5月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汉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优先;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5月6日至2007年5月5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B219党建办(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小区内,夏园地铁站、夏园BRT站均可直达)。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2067616。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黄埔区穗东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3)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岗位要求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4)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

(5)中共党员,须提供证明(2025年开具,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信息)。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拟招聘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提交近3个月内由省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结论合格的入职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

(五)考察

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待遇和管理

专职组织员按照《黄埔区委组织部 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黄埔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考生成绩自总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期间当街道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录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离职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递补或重新招聘。

七、注意事项

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黄埔区穗东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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