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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金华市婺城区银龄教师招募15人公告

2025-05-26 10:25来源:婺城区人民政府

共招15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2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金华市婺城区顶岗教师库建设和银龄教师讲学计划实施方案》,婺城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到直属公办中小学任教。结合学校实际需求情况,现将2025年婺城区银龄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5年婺城区面向社会计划招募优秀退休教师15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浙江省内公办中小学优秀退休教师,以退休教研员、骨干教师为主。

(二)招募条件

1.具有教育情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业务精良,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曾获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名师名校长、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参加区级及以上各类优质课、课堂教学评比、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获奖的教师优先;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65(含)周岁以下,退休不足3年的教师优先;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小学任教的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到中学任教的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紧缺学科可适当放宽)。

5.退休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三、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以发挥专业特长承担课堂教学为主,同时也要根据选聘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选聘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待遇保障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工作经费按人均6-10万元/学年落实(中级职称6万元/学年,副高职称8万元/学年,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10万元/学年)。其中70%为基础补贴(含购买意外保险费用),由学校按月发放,30%为绩效考核奖励,根据个人学年考核结果分档次发放,考核合格全部发放,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银龄教师参加所在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可与在职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外县(市、区)参聘银龄教师原则上应生活在婺城。选聘学校要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服务。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五、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按下列程序进行:

1.征集岗位。各学校根据本方案要求和本学校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招募银龄教师的人数、任教岗位、条件要求,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由区教育局发布统一招募公告。

2.自愿报名。有意向的退休教师填报《婺城区“银龄教学计划”教师登记表》,携带相关材料(含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至意向学校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止。

3.资格审查。按照“公开、公平、择优 ”的原则,各选聘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4.面试遴选。各选聘学校成立考评小组组织面试,集体研究决定选聘结果,面试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的专业水平、课堂教学能力等基本素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校通知。

5.体检及考察。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等额体检、考察对象。

6.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教育局和选聘学校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7.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双向选择意向,各选聘学校与拟招募教师签订“银龄讲学”协议。协议一学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讲学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3学年。

8.上岗任教。选聘学校安排银龄教师上岗任教。

六、考核管理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需按协议履行讲学义务,服从选聘学校工作安排,遵守法律法规和选聘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违规带生、办班,不得到校外辅导机构兼职,不得为校外辅导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选聘学校需对银龄教师进行学年跟踪评估,和在编教师一同进行学年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问责,直至解除协议,对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协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婺城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2319872,联系人:盛老师。

附件:1.2025年金华市婺城区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

2.婺城区“银龄讲学计划”教师登记表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0日

 

根据《金华市婺城区顶岗教师库建设和银龄教师讲学计划实施方案》,婺城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到直属公办中小学任教。结合学校实际需求情况,现将2025年婺城区银龄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5年婺城区面向社会计划招募优秀退休教师15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浙江省内公办中小学优秀退休教师,以退休教研员、骨干教师为主。

(二)招募条件

1.具有教育情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业务精良,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曾获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名师名校长、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参加区级及以上各类优质课、课堂教学评比、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获奖的教师优先;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65(含)周岁以下,退休不足3年的教师优先;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小学任教的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到中学任教的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紧缺学科可适当放宽)。

5.退休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三、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以发挥专业特长承担课堂教学为主,同时也要根据选聘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选聘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待遇保障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工作经费按人均6-10万元/学年落实(中级职称6万元/学年,副高职称8万元/学年,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10万元/学年)。其中70%为基础补贴(含购买意外保险费用),由学校按月发放,30%为绩效考核奖励,根据个人学年考核结果分档次发放,考核合格全部发放,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银龄教师参加所在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可与在职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外县(市、区)参聘银龄教师原则上应生活在婺城。选聘学校要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服务。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五、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按下列程序进行:

1.征集岗位。各学校根据本方案要求和本学校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招募银龄教师的人数、任教岗位、条件要求,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由区教育局发布统一招募公告。

2.自愿报名。有意向的退休教师填报《婺城区“银龄教学计划”教师登记表》,携带相关材料(含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至意向学校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止。

3.资格审查。按照“公开、公平、择优 ”的原则,各选聘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4.面试遴选。各选聘学校成立考评小组组织面试,集体研究决定选聘结果,面试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的专业水平、课堂教学能力等基本素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校通知。

5.体检及考察。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等额体检、考察对象。

6.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教育局和选聘学校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7.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双向选择意向,各选聘学校与拟招募教师签订“银龄讲学”协议。协议一学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讲学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3学年。

8.上岗任教。选聘学校安排银龄教师上岗任教。

六、考核管理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需按协议履行讲学义务,服从选聘学校工作安排,遵守法律法规和选聘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违规带生、办班,不得到校外辅导机构兼职,不得为校外辅导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选聘学校需对银龄教师进行学年跟踪评估,和在编教师一同进行学年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问责,直至解除协议,对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协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婺城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2319872,联系人:盛老师。

附件:1.2025年金华市婺城区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

2.婺城区“银龄讲学计划”教师登记表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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