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4宝鸡市市级机关遴选及选聘133人-模拟卷
2024宝鸡市市级机关遴选及选聘133人-模拟卷
2025-05-30 13:07来源: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共招10人。
05月30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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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西安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西安市新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决定公开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三)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工作能力;
(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五)年满二十三周岁、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范围
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聘任、解聘、日常管理、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等工作,按照“素质过硬、责任担当、敢于碰硬”的标准择优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重点从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工商企业从业者、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普通市民、社区工作者中选取。
三、工作职责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在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的组织下,对新城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情况依法进行监督。职责权限为:(一)针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向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提出意见和建议;(二)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向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提出监督建议;(三)针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向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研评估活动;(五)向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反映群众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六)承担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聘任程序
(一)自愿报名阶段。有意参加选聘的人员,请登录西安市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西安市新城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递交至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1.邮寄。邮寄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15号,邮政编码:710004;2.电子邮箱:3297549530@qq.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3日
(二)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年龄、经验、业务专长等因素,确定10名拟聘任人员,形成拟聘任人员名单并报区政府审定。
(三)聘任阶段,拟聘任人员经区政府批准后,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五、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期为两年,聘任期满自动解聘,可以连续聘任,原则上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聘任期内出现违反党纪政纪或因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受到处分、处罚,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的,将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1.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质保障。
2.报名人员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选择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请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压缩为一个电子文档(pdf格式,文档以“报名人姓名+特邀执法监督员”命名),并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报名邮箱。
(联系电话:87366278)
点击查看>>>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选聘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岗位表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5月29日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西安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西安市新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决定公开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三)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工作能力;
(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五)年满二十三周岁、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范围
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聘任、解聘、日常管理、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等工作,按照“素质过硬、责任担当、敢于碰硬”的标准择优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重点从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工商企业从业者、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普通市民、社区工作者中选取。
三、工作职责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在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的组织下,对新城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情况依法进行监督。职责权限为:(一)针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向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提出意见和建议;(二)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向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提出监督建议;(三)针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向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研评估活动;(五)向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反映群众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六)承担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聘任程序
(一)自愿报名阶段。有意参加选聘的人员,请登录西安市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西安市新城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递交至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1.邮寄。邮寄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15号,邮政编码:710004;2.电子邮箱:3297549530@qq.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3日
(二)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年龄、经验、业务专长等因素,确定10名拟聘任人员,形成拟聘任人员名单并报区政府审定。
(三)聘任阶段,拟聘任人员经区政府批准后,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五、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期为两年,聘任期满自动解聘,可以连续聘任,原则上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聘任期内出现违反党纪政纪或因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受到处分、处罚,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的,将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1.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质保障。
2.报名人员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选择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请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压缩为一个电子文档(pdf格式,文档以“报名人姓名+特邀执法监督员”命名),并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报名邮箱。
(联系电话:87366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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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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