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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企招聘-2025衢州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招聘10人公告(二)

2025-06-06 14:48来源:龙游县人民政府

共招10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0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承担县域场站、公交、校车、汽车租赁等公共交通运营相关职能,内设综合部、财务部、安全部、营运部4个职能部门,城乡公交分公司、校车服务分公司、租赁服务分公司、场站管理分公司、车辆维修分公司等5个分公司。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产经营性岗位合同制员工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0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岗位员工招聘计划表(二)》(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驾驶证、技能、工作经历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相关从业经验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其中年龄55周岁及以下指1969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时间均计算到2025年6月5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平台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时间

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一楼报名办公室(龙游县东华街道童家路12-2号),每人限报1个岗位。

3.现场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请务必填写完整信息带至现场;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自行粘贴至报名表);

④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安全驾驶记录证明原件(要求: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无1个计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12个月内无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36个月内无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违法记录。)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浙里办”提前下载打印);

⑦如有工作经验要求,请提供相应年限的“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社保缴费记录仅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⑧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注意:请携带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交至工作人员。

4.资格审查

(1)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通过的符合条件报名人员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条件不符合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3)本次招聘按实际通过审查人数开考,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进行核减(销)并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已通过资格审查但因报考岗位被核销的报名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5.面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6.体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7.考察

考察工作由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8.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如招录过程中,用人单位认为应聘者更适合其他相关招聘岗位的,在符合该岗位任职条件下,可予以调剂。

(三)入围体检、考察、入职前公示的人员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顺次进行递补。

(四)本次招聘录用的人员为生产经营性合同制员工,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根据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龙游县纪委县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

(六)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本次招聘咨询电话:邓女士(17858513071、644161);毛女士(18767075508、64185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1:2025年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岗位员工招聘计划表(二).xlsx

附件2: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docx

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承担县域场站、公交、校车、汽车租赁等公共交通运营相关职能,内设综合部、财务部、安全部、营运部4个职能部门,城乡公交分公司、校车服务分公司、租赁服务分公司、场站管理分公司、车辆维修分公司等5个分公司。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产经营性岗位合同制员工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0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岗位员工招聘计划表(二)》(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驾驶证、技能、工作经历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相关从业经验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其中年龄55周岁及以下指1969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时间均计算到2025年6月5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平台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时间

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一楼报名办公室(龙游县东华街道童家路12-2号),每人限报1个岗位。

3.现场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请务必填写完整信息带至现场;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自行粘贴至报名表);

④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安全驾驶记录证明原件(要求: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无1个计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12个月内无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36个月内无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违法记录。)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浙里办”提前下载打印);

⑦如有工作经验要求,请提供相应年限的“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社保缴费记录仅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⑧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注意:请携带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交至工作人员。

4.资格审查

(1)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通过的符合条件报名人员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条件不符合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3)本次招聘按实际通过审查人数开考,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进行核减(销)并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已通过资格审查但因报考岗位被核销的报名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5.面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6.体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7.考察

考察工作由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8.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如招录过程中,用人单位认为应聘者更适合其他相关招聘岗位的,在符合该岗位任职条件下,可予以调剂。

(三)入围体检、考察、入职前公示的人员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顺次进行递补。

(四)本次招聘录用的人员为生产经营性合同制员工,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根据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龙游县纪委县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

(六)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本次招聘咨询电话:邓女士(17858513071、644161);毛女士(18767075508、64185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1:2025年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岗位员工招聘计划表(二).xlsx

附件2: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docx

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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