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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蒙医医院招聘6人公告

2025-06-09 15:44来源:西乌珠穆沁旗蒙医医院订阅号

共招6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0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西乌旗蒙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西乌珠穆沁旗蒙医医院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财务专业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有关优待政策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0日(不含)至2007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人员)。对具有三级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30日(不含)之后出生人员)。

6.具备相应证件,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7.报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

01.

报名采取向指定邮箱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结果予以电话告知。

02.

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9:00至6月11日17:0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xmxwqmyy@163.com,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03.

应聘人员发送电子邮件后,可拨打0479-3520060,确认招聘单位是否收到报名材料。对因应聘人员错发邮箱,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按自愿放弃报名对待。

04.

应聘人员须将下列材料的原件,按照顺序依次扫描成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mxwqmyy@163.com,压缩包名称按“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电子版照片1张。

《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后扫描)。

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05.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06.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资格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须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考试:

01.

医师、财务、药学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02.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考点设在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笔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03.

笔试科目:蒙医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蒙医学专业知识测试》;药学岗位笔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测试》;会计岗位笔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知识测试》。

04.

蒙医医师岗位笔试提供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笔试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其他岗位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笔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05.

政策加分。对于西乌旗户籍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5分,研究生学历人员加0.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06.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07.

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将在“西乌珠穆沁旗蒙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

08.

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在印发聘用文件之前,可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

01.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02.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03.

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公示与聘用:

01.

将拟聘用人员在西乌珠穆沁旗蒙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02.

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03.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单方面申请终止合同的人员返还对个人的培训培养费用(如进修、培训等)。

04.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先报名、后考证”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纪律监督

01.本次招聘工作受西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

02.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03.本次招聘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0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0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参考用书及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479—3520060

(西乌旗蒙医医院)

监督电话:0479—3527620

(西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下载:

附件1: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表.xls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根据工作需要,西乌旗蒙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西乌珠穆沁旗蒙医医院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财务专业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有关优待政策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0日(不含)至2007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人员)。对具有三级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30日(不含)之后出生人员)。

6.具备相应证件,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7.报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

01.

报名采取向指定邮箱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结果予以电话告知。

02.

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9:00至6月11日17:0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xmxwqmyy@163.com,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03.

应聘人员发送电子邮件后,可拨打0479-3520060,确认招聘单位是否收到报名材料。对因应聘人员错发邮箱,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按自愿放弃报名对待。

04.

应聘人员须将下列材料的原件,按照顺序依次扫描成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mxwqmyy@163.com,压缩包名称按“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电子版照片1张。

《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后扫描)。

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05.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06.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资格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须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考试:

01.

医师、财务、药学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02.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考点设在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笔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03.

笔试科目:蒙医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蒙医学专业知识测试》;药学岗位笔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测试》;会计岗位笔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知识测试》。

04.

蒙医医师岗位笔试提供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笔试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其他岗位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笔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05.

政策加分。对于西乌旗户籍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5分,研究生学历人员加0.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06.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07.

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将在“西乌珠穆沁旗蒙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

08.

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在印发聘用文件之前,可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

01.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02.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03.

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公示与聘用:

01.

将拟聘用人员在西乌珠穆沁旗蒙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02.

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03.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单方面申请终止合同的人员返还对个人的培训培养费用(如进修、培训等)。

04.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先报名、后考证”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纪律监督

01.本次招聘工作受西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

02.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03.本次招聘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0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0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参考用书及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479—3520060

(西乌旗蒙医医院)

监督电话:0479—3527620

(西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下载:

附件1: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表.xls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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