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300-999

登录 | 注册

登录 / 注册后,可享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订阅公告预约订阅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智能一键选岗智能一键选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考试公告预约考试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每日推荐备考每日推荐备考

2025广东佛山市禅城区设立和征集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公告

2025-06-16 17:51来源: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决定在禅城区范围内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并将社会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或聘请范围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范围:

区内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园区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智库、法律服务机构,村(社区)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范围:

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基层群众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

2.熟悉社情、民情,密切联系群众;

3.在地域、行业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

4.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

5.具备正常履职的其他条件。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或熟悉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业务,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关注支持法治政府建设,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职责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主要职责:

1.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相关政策;

2.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社会监督,及时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3.及时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转递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4.应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5.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

6.办理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主要职责:

1.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等进行调研,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应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等活动,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专题调查、研究等活动;

3.参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

4.了解、掌握行政执法主体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对本市各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5.办理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具体设立期限或聘期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设立期限。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每期三年。区司法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联系点履职情况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进行动态调整,定期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履职不到位的,撤销设立。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期。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次聘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区司法局适时组织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履职不到位的,解除聘任。

五、选定或聘任程序

(一)报名。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定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由区司法局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选定)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的方式开展。

1.报名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需如实填写《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1名联络员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报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请如实填写《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报名表双面打印,连同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复印件附于报名表格后。

3.以上报名表可到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227室)现场提交,也可以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等方式邮寄,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报名材料”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材料”。

(二)审查。区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提交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拟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三)公示。拟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拟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人选在佛山市禅城司法局门户网站、佛山市禅城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佛山中央法务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另行补选。

(四)公布。拟聘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司法局作出聘任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9932006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40号禅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227室)

八、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由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质保障。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禅城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贡献力量,助力禅城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共同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1: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

2: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报名表

3: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4.佛山市禅城区关于设立和征集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岗位表

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

2025年6月16日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决定在禅城区范围内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并将社会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或聘请范围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范围:

区内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园区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智库、法律服务机构,村(社区)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范围:

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基层群众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

2.熟悉社情、民情,密切联系群众;

3.在地域、行业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

4.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

5.具备正常履职的其他条件。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或熟悉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业务,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关注支持法治政府建设,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职责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主要职责:

1.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相关政策;

2.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社会监督,及时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3.及时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转递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4.应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5.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

6.办理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主要职责:

1.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等进行调研,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应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等活动,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专题调查、研究等活动;

3.参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

4.了解、掌握行政执法主体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对本市各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5.办理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具体设立期限或聘期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设立期限。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每期三年。区司法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联系点履职情况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进行动态调整,定期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履职不到位的,撤销设立。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期。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次聘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区司法局适时组织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履职不到位的,解除聘任。

五、选定或聘任程序

(一)报名。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定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由区司法局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选定)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的方式开展。

1.报名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需如实填写《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1名联络员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报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请如实填写《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报名表双面打印,连同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复印件附于报名表格后。

3.以上报名表可到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227室)现场提交,也可以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等方式邮寄,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报名材料”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材料”。

(二)审查。区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提交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拟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三)公示。拟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拟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人选在佛山市禅城司法局门户网站、佛山市禅城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佛山中央法务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另行补选。

(四)公布。拟聘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司法局作出聘任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9932006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40号禅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227室)

八、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由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质保障。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禅城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贡献力量,助力禅城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共同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1: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

2: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报名表

3: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4.佛山市禅城区关于设立和征集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岗位表

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

2025年6月16日

优课推荐

公告预约

考试查询系统

  • 请选择年份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请选择省份

    省份 地市 县区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请选择意向考试项目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教师招聘
    • 国企招聘
    • 医疗卫生
    • 选调生
    • 公选/遴选
    • 公益性岗位
    • 招警
    • 辅警
    • 银行考试
    • 农村信用社
    • 教师资格
    • 特岗教师
    • 社区工作者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会计考试
    • 考研
    • 军转干
    • 社会工作师
    • 医学考试
    • 乡镇公务员

提示:地区和考试项目关联公告推送,请慎重选择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微信公众号
中公APP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售后服务:010-83433000
商务合作:010-8343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