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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大城市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人公告(三)

2025-06-24 13:07来源:浙江人才网

共招4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2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浙大城市学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条件(附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3日—6月29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发送以下材料至指定报名邮箱,通过其他方式报名应聘的无效:

①《浙大城市学院派遣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1);

②《信息登记表》(附件2)

③学位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压缩包)

3.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可免于笔试。

1.笔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4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须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面试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笔试环节免除,则直接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及录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六、其他说明

被录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派遣公司派入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工资按照浙大城市学院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571-88283772;(周一至周五8:30-17:00)

点击查看>>>

1:浙大城市学院派遣岗位应聘申请表

2:信息登记表

3: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

浙大城市学院

2025年6月23日

浙大城市学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条件(附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3日—6月29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发送以下材料至指定报名邮箱,通过其他方式报名应聘的无效:

①《浙大城市学院派遣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1);

②《信息登记表》(附件2)

③学位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压缩包)

3.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可免于笔试。

1.笔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4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须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面试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笔试环节免除,则直接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及录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六、其他说明

被录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派遣公司派入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工资按照浙大城市学院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571-88283772;(周一至周五8:30-17:00)

点击查看>>>

1:浙大城市学院派遣岗位应聘申请表

2:信息登记表

3: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

浙大城市学院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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