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3年鄂尔多斯教招学科模拟卷
2023年鄂尔多斯教招学科模拟卷
2025-06-25 15:10来源:内蒙古就业招聘公布平台
共招59人。
06月25日
2025年6月12日—8月10日
详见公告
详见公告
详见公告
详见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教科函〔2025〕36号)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2025年学校计划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59名,报名联系人及邮箱:
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的202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已获得相应学位。
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填写《内蒙古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材料,投送至应聘单位联系人邮箱。
2.聘用科研助理的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团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察面试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学校人事处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3.报名招聘时间:2025年6月12日—8月10日。
聘用期限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最长2年,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若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考取研究生、公务员等,可于入学前或入职前解除聘用合同。
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聘用人员属于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工资不低于当年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学校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其他事项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聘用科研助理的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团队)负责设定岗位职责任务,负责对所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所在单位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第一周统一将本单位该季度科研助理岗位人员考勤及工资发放明细报人事处。
联系方式
人事处:刘老师 0471-4992230、1834798650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教科函〔2025〕36号)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2025年学校计划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59名,报名联系人及邮箱:
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的202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已获得相应学位。
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填写《内蒙古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材料,投送至应聘单位联系人邮箱。
2.聘用科研助理的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团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察面试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学校人事处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3.报名招聘时间:2025年6月12日—8月10日。
聘用期限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最长2年,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若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考取研究生、公务员等,可于入学前或入职前解除聘用合同。
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聘用人员属于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工资不低于当年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学校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其他事项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聘用科研助理的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团队)负责设定岗位职责任务,负责对所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所在单位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第一周统一将本单位该季度科研助理岗位人员考勤及工资发放明细报人事处。
联系方式
人事处:刘老师 0471-4992230、1834798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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