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300-999

登录 | 注册

登录 / 注册后,可享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订阅公告预约订阅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智能一键选岗智能一键选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考试公告预约考试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每日推荐备考每日推荐备考

2025广东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招聘自主聘用人员1人公告(第二次)

2025-07-23 13:58来源: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2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自主聘用人员(该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优先考虑。

(五)年龄、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2日—7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4楼401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石潭镇新民街2号)。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7月28日(5个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3.需提交材料:

(1)《2025年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第二次公开招聘自主聘用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

(2)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6)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7)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三)咨询电话

0763-5622209(石潭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由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合格者,石潭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并通过线下领取方式派发《准考证》给考生,考生务必确保手机畅通有效。

四、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三)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如吸毒、嫖娼、赌博、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五)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六)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

(一)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当场发放给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将不参与递补。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录比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需自行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负责,体检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ingxin.gov.cn/qyqxst/gkmlpt/index)及石潭镇政府大院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石潭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反映。

九、薪酬待遇和聘用

(一)薪酬待遇

月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参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清新聘办〔2024〕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福利待遇由石潭镇人民政府承担经费、自主负责管理。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一年;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若能继续胜任工作,且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正式录用后,要服从石潭镇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和考核,如值班、挂村等。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拟聘用人员等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公布,报考人员须在该网上查阅或与石潭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镇的公开招聘。

(四)报考人员通过现场报名,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报名。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委托他人代报的,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五)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六)本次招聘由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及相关招聘信息解释工作。

点击查看>>>

1.2025年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第二次公开招聘自主聘用人员岗位表.xls

2.2025年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第二次公开招聘自主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自主聘用人员(该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优先考虑。

(五)年龄、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2日—7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4楼401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石潭镇新民街2号)。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7月28日(5个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3.需提交材料:

(1)《2025年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第二次公开招聘自主聘用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

(2)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6)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7)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三)咨询电话

0763-5622209(石潭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由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合格者,石潭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并通过线下领取方式派发《准考证》给考生,考生务必确保手机畅通有效。

四、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三)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如吸毒、嫖娼、赌博、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五)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六)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

(一)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当场发放给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将不参与递补。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录比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需自行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负责,体检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ingxin.gov.cn/qyqxst/gkmlpt/index)及石潭镇政府大院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石潭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反映。

九、薪酬待遇和聘用

(一)薪酬待遇

月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参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清新聘办〔2024〕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福利待遇由石潭镇人民政府承担经费、自主负责管理。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一年;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若能继续胜任工作,且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正式录用后,要服从石潭镇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和考核,如值班、挂村等。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拟聘用人员等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公布,报考人员须在该网上查阅或与石潭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镇的公开招聘。

(四)报考人员通过现场报名,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报名。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委托他人代报的,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五)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六)本次招聘由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及相关招聘信息解释工作。

点击查看>>>

1.2025年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第二次公开招聘自主聘用人员岗位表.xls

2.2025年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第二次公开招聘自主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优课推荐

公告预约

考试查询系统

  • 请选择年份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请选择省份

    省份 地市 县区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请选择意向考试项目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教师招聘
    • 国企招聘
    • 医疗卫生
    • 选调生
    • 公选/遴选
    • 公益性岗位
    • 招警
    • 辅警
    • 银行考试
    • 农村信用社
    • 教师资格
    • 特岗教师
    • 社区工作者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会计考试
    • 考研
    • 军转干
    • 社会工作师
    • 医学考试
    • 乡镇公务员

提示:地区和考试项目关联公告推送,请慎重选择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微信公众号
中公APP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售后服务:010-83433000
商务合作:010-8343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