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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雅安市宝兴县卫生健康局考试招聘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人员1人公告

2025-07-25 13:43来源:宝兴县人民政府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25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4〕331号)《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生(专科)培养项目的通知》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人员(编外),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9日-2007年7月28日之间出生),具备全日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大专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

招聘1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组织网络报名。报名工作由宝兴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7月30日(09:00至12:00,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宝兴县卫生健康局2楼(宝兴县灵关镇钟灵大道15号)。

3.报名所需材料:《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如系2025届应届毕业生但未取得毕业证的,须由学校出具按期毕业的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宝兴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领取

宝兴县卫生健康局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宝兴县卫生健康局2楼(宝兴县灵关镇钟灵大道15号)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宝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9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3∶1的取消该岗位。

(三)面试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3︰1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宝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考生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应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宝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三)公示

宝兴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宝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合格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须在约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一年)。拟聘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后,需要在入职6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医学检验技术(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人员,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宝兴县卫生健康局:(0835)6826956

点击查看>>>

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人员报名表

宝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4日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4〕331号)《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生(专科)培养项目的通知》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人员(编外),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9日-2007年7月28日之间出生),具备全日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大专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

招聘1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组织网络报名。报名工作由宝兴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7月30日(09:00至12:00,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宝兴县卫生健康局2楼(宝兴县灵关镇钟灵大道15号)。

3.报名所需材料:《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如系2025届应届毕业生但未取得毕业证的,须由学校出具按期毕业的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宝兴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领取

宝兴县卫生健康局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宝兴县卫生健康局2楼(宝兴县灵关镇钟灵大道15号)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宝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9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3∶1的取消该岗位。

(三)面试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3︰1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宝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考生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应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宝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三)公示

宝兴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宝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合格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须在约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一年)。拟聘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后,需要在入职6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医学检验技术(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人员,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宝兴县卫生健康局:(0835)6826956

点击查看>>>

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人员报名表

宝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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