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8-2024历年试题-江西E类联考
2018-2024历年试题-江西E类联考
2025-07-29 09:35来源: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0人。
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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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安福县医疗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安福县总医院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安福县拟面向社会引进名医名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医名专家岗位
安福县总医院县直三大院区
二、引进对象条件
引进对象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学术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全职入编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报考人员须为197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5.不得报考的情形: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学术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医大师;
2.全国名中医;
3.岐黄学者;
4.国家级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医疗卫生领域入选人员;
7.国家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8.省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9.省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0.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11.省国医名师。
12.省级及以上三甲医院的临床学科带头人;
13.在专业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且临床实践经验丰富,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具有正高职称的名医名专家;
14.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15.近5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获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者,二等奖的前两名完成者;
16.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17.其他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名医名专家。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
2.报名材料:
①《安福县总医院引进名医名专家报名表》(见附件);
②近6个月1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
③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所有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④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报名登记表与相关证件扫描件打包一并发至邮箱(24544046@qq.com),注明2025年名医名专家报名(应聘岗位+姓名)。
(二)直接考核
人才引进按照公开招聘相关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由卫健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考察,重点考核引进对象的临床诊疗能力、影响力等方面。考核考察后提出评价意见,上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三)政审和体检
人社部门会同卫健部门、编办、用人单位等对拟引进人才进行政审、体检,合格后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四)公示和引进
1.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
2.引进:按全职入编引进的方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或调动手续。
四、薪酬待遇、服务保障与管理考核
引进名医名专家的薪酬待遇标准、服务保障与管理考核按《安福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安府办字〔2023〕98号)规定执行。具体待遇咨询电话:0796-7621681(安福县委人才办);0796-7635002(安福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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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安福县医疗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安福县总医院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安福县拟面向社会引进名医名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医名专家岗位
安福县总医院县直三大院区
二、引进对象条件
引进对象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学术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全职入编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报考人员须为197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5.不得报考的情形: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学术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医大师;
2.全国名中医;
3.岐黄学者;
4.国家级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医疗卫生领域入选人员;
7.国家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8.省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9.省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0.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11.省国医名师。
12.省级及以上三甲医院的临床学科带头人;
13.在专业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且临床实践经验丰富,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具有正高职称的名医名专家;
14.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15.近5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获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者,二等奖的前两名完成者;
16.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17.其他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名医名专家。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
2.报名材料:
①《安福县总医院引进名医名专家报名表》(见附件);
②近6个月1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
③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所有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④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报名登记表与相关证件扫描件打包一并发至邮箱(24544046@qq.com),注明2025年名医名专家报名(应聘岗位+姓名)。
(二)直接考核
人才引进按照公开招聘相关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由卫健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考察,重点考核引进对象的临床诊疗能力、影响力等方面。考核考察后提出评价意见,上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三)政审和体检
人社部门会同卫健部门、编办、用人单位等对拟引进人才进行政审、体检,合格后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四)公示和引进
1.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
2.引进:按全职入编引进的方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或调动手续。
四、薪酬待遇、服务保障与管理考核
引进名医名专家的薪酬待遇标准、服务保障与管理考核按《安福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安府办字〔2023〕98号)规定执行。具体待遇咨询电话:0796-7621681(安福县委人才办);0796-7635002(安福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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