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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云南大理州云龙县发展和改革局考核招聘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1人公告

2025-07-29 14:18来源:云龙县人民政府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2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经国有企业改革后主要负责我县政策性粮食储备轮换和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所储备的稻谷和成品粮(大米)按相关规定通过粮食交易平台轮换,不从事经营业务。为切实履行好抓粮食安全的主责主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集体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对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进行公开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对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遵循“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全面考察、按标准选拔”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二、拟招聘岗位

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1名。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条件

1.需为中国公民,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粮食行业的外勤、应急等工作;

3.专科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粮食工程、农业经济、市场营销、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4.拥有云龙县县属国有企业3周年以上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经验或现任集团公司二级子公司副职、三级子公司负责人以上职务满2周年,具备团队管理、项目推进、资源协调等能力;

5.了解云龙县粮食市场情况、农业生产特点,具备较好的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能力或行业资源者优先;

6.热爱粮食工作,入职后能积极主动学习掌握粮食质量检测、仓储管理、粮食政策法规(如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管理规定等)相关知识;

7.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能力、抗压能力,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予参加招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解除聘任(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聘任企业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5日,共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2)报名需将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提交到考核办公室(地址: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4楼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或打包压缩以邮件形式投至邮箱:ylfgrs5520018@163.com。(打包文件及邮件主题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不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或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3.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附件2:《招聘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报名表》;

(2)附件3:《招聘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承诺书》,承诺书签名需手写并按手印;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各1份;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单位证明、任职文件、工作经历业绩等佐证材料。

4.相关要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作为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的初步评判依据,凡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县发展和改革局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办公室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综合测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资格。按实际通过初审人数开展综合测评。

(三)综合测评

在资格审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开展综合测评,具体时间由办公室另行电话通知。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经历业绩评价+面试”方式开展综合测评。

经历业绩评价:对符合条件人选的学历、工作经历、任职情况、工作业绩、荣誉奖项等进行量化评分。经历业绩评分总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取消面试资格。量化评分通过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为3:1,如果末位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均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领导能力、应变能力、岗位匹配度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思路设想等。面试评委由领导小组成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并邀请纪检监察组到场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成绩合成:按照经历业绩评价60%,面试40%权重,计算综合测评总成绩(综合测评总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在云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考察对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为1:1。

(四)组织考察

综合测评总成绩公示结束2个工作日内由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品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公认度。核查“三龄两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个人征信情况和违法犯罪记录等。根据考察情况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撰写考察报告,提出是否聘用的明确意见。

(五)体检

考察结束2个工作日内,组织考察合格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可按综合测评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六)确定拟聘人选

办公室根据综合测评、组织考察、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名单。并提交公开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审议。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备案)。

(七)公示

将拟聘用人选及其基本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问题反映的,由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八)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请县人民政府任命并履行聘任程序,签订《聘任合同》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明确聘任职位、任期目标、权利义务、考核奖惩、薪酬待遇、解聘条件等。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组织、社保等关系转移手续并发布任职通知。

五、聘任、管理与待遇

岗位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三年一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据《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方案实施办法(试行)》和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奖惩和续聘直接挂钩;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任期激励收入,并依法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任期届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对考核不合格、违纪违法或失职渎职等情形,按约定程序退出。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工作人员公道正派、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办公室将主动公开招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云龙县发展和改革局:0872-5520018。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领导小组将视情况调整工作安排。

3.本公告由云龙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岗位信息表

2:招聘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报名表

3:招聘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承诺书

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经国有企业改革后主要负责我县政策性粮食储备轮换和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所储备的稻谷和成品粮(大米)按相关规定通过粮食交易平台轮换,不从事经营业务。为切实履行好抓粮食安全的主责主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集体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对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进行公开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对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遵循“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全面考察、按标准选拔”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二、拟招聘岗位

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1名。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条件

1.需为中国公民,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粮食行业的外勤、应急等工作;

3.专科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粮食工程、农业经济、市场营销、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4.拥有云龙县县属国有企业3周年以上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经验或现任集团公司二级子公司副职、三级子公司负责人以上职务满2周年,具备团队管理、项目推进、资源协调等能力;

5.了解云龙县粮食市场情况、农业生产特点,具备较好的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能力或行业资源者优先;

6.热爱粮食工作,入职后能积极主动学习掌握粮食质量检测、仓储管理、粮食政策法规(如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管理规定等)相关知识;

7.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能力、抗压能力,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予参加招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解除聘任(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聘任企业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5日,共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2)报名需将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提交到考核办公室(地址: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4楼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或打包压缩以邮件形式投至邮箱:ylfgrs5520018@163.com。(打包文件及邮件主题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不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或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3.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附件2:《招聘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报名表》;

(2)附件3:《招聘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承诺书》,承诺书签名需手写并按手印;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各1份;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单位证明、任职文件、工作经历业绩等佐证材料。

4.相关要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作为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的初步评判依据,凡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县发展和改革局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办公室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综合测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资格。按实际通过初审人数开展综合测评。

(三)综合测评

在资格审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开展综合测评,具体时间由办公室另行电话通知。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经历业绩评价+面试”方式开展综合测评。

经历业绩评价:对符合条件人选的学历、工作经历、任职情况、工作业绩、荣誉奖项等进行量化评分。经历业绩评分总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取消面试资格。量化评分通过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为3:1,如果末位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均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领导能力、应变能力、岗位匹配度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思路设想等。面试评委由领导小组成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并邀请纪检监察组到场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成绩合成:按照经历业绩评价60%,面试40%权重,计算综合测评总成绩(综合测评总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在云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考察对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为1:1。

(四)组织考察

综合测评总成绩公示结束2个工作日内由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品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公认度。核查“三龄两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个人征信情况和违法犯罪记录等。根据考察情况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撰写考察报告,提出是否聘用的明确意见。

(五)体检

考察结束2个工作日内,组织考察合格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可按综合测评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六)确定拟聘人选

办公室根据综合测评、组织考察、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名单。并提交公开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审议。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备案)。

(七)公示

将拟聘用人选及其基本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问题反映的,由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八)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请县人民政府任命并履行聘任程序,签订《聘任合同》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明确聘任职位、任期目标、权利义务、考核奖惩、薪酬待遇、解聘条件等。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组织、社保等关系转移手续并发布任职通知。

五、聘任、管理与待遇

岗位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三年一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据《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方案实施办法(试行)》和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奖惩和续聘直接挂钩;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任期激励收入,并依法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任期届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对考核不合格、违纪违法或失职渎职等情形,按约定程序退出。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工作人员公道正派、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办公室将主动公开招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云龙县发展和改革局:0872-5520018。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领导小组将视情况调整工作安排。

3.本公告由云龙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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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聘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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