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300-999

登录 | 注册

登录 / 注册后,可享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订阅公告预约订阅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智能一键选岗智能一键选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考试公告预约考试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每日推荐备考每日推荐备考

2025河北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公告

2025-07-31 10:05来源: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4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3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衡水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和衡水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由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一)衡水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建立并维护全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并进行量值传递;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开展计量器具(产品)检定、校准、仲裁检定、检验检测、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计量监督技术性服务工作;承担计量检定、检验、计量标准等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工业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质量仲裁、鉴定检验、风险研判及相关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工业产品标准制修订及检验方法的研究;开展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检验检测工作;承担药品检验结果异议的复检;承担医疗机构制剂的技术复核工作;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质量情报信息;开展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市政府监督抽查等购买服务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衡水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主要职责:开展质量、品牌等方面研究;开展标准化研究;提供WTO/TBT通报咨询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标准的采集、加工、整理和宣传服务,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负责建设和运维全市统一代码数据库、开展信息资源管理及应用工作;开展物品编码技术服务;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的有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市质量文化1中心运行和维护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07月3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5年度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engshui.gov.cn/)、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cjgj.hengshui.gov.cn/)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615,衡水市桃城区京华路315号。

报名时间: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0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准备本人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1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取得的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符合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专业要求(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5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8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3、资格审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1.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到市局人教科(615)领取准考证。

2.考核形式。

(1)每个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超过1:9,程序如下:

面试采用命题形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外张贴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采用加试(二次面试)方式,按照加试(二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每个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9,程序如下:

①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划定考试范围。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地点及要求在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含)以上,按参加现场测试的人数与公开选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按名次依次递补。

②面试

面试采用命题形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外张贴公布。

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从高到低顺序(出现平分时,按照面试成绩较高排序),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每场面试前,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未到场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应聘岗位等有关信息。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由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市人社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个人自愿放弃而导致拟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按测评考核时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排序情况进行等额递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冬 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0318-2365609;手机:18617959971

在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0318-2365609。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0318-2365905。

附件1:2025年度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7月30日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衡水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和衡水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由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一)衡水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建立并维护全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并进行量值传递;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开展计量器具(产品)检定、校准、仲裁检定、检验检测、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计量监督技术性服务工作;承担计量检定、检验、计量标准等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工业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质量仲裁、鉴定检验、风险研判及相关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工业产品标准制修订及检验方法的研究;开展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检验检测工作;承担药品检验结果异议的复检;承担医疗机构制剂的技术复核工作;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质量情报信息;开展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市政府监督抽查等购买服务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衡水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主要职责:开展质量、品牌等方面研究;开展标准化研究;提供WTO/TBT通报咨询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标准的采集、加工、整理和宣传服务,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负责建设和运维全市统一代码数据库、开展信息资源管理及应用工作;开展物品编码技术服务;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的有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市质量文化1中心运行和维护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07月3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5年度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engshui.gov.cn/)、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cjgj.hengshui.gov.cn/)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615,衡水市桃城区京华路315号。

报名时间: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0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准备本人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1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取得的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符合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专业要求(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5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8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3、资格审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1.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到市局人教科(615)领取准考证。

2.考核形式。

(1)每个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超过1:9,程序如下:

面试采用命题形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外张贴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采用加试(二次面试)方式,按照加试(二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每个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9,程序如下:

①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划定考试范围。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地点及要求在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含)以上,按参加现场测试的人数与公开选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按名次依次递补。

②面试

面试采用命题形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外张贴公布。

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从高到低顺序(出现平分时,按照面试成绩较高排序),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每场面试前,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未到场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应聘岗位等有关信息。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由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市人社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个人自愿放弃而导致拟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按测评考核时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排序情况进行等额递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冬 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0318-2365609;手机:18617959971

在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0318-2365609。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0318-2365905。

附件1:2025年度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7月30日

优课推荐

公告预约

考试查询系统

  • 请选择年份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请选择省份

    省份 地市 县区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请选择意向考试项目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教师招聘
    • 国企招聘
    • 医疗卫生
    • 选调生
    • 公选/遴选
    • 公益性岗位
    • 招警
    • 辅警
    • 银行考试
    • 农村信用社
    • 教师资格
    • 特岗教师
    • 社区工作者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会计考试
    • 考研
    • 军转干
    • 社会工作师
    • 医学考试
    • 乡镇公务员

提示:地区和考试项目关联公告推送,请慎重选择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微信公众号
中公APP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售后服务:010-83433000
商务合作:010-8343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