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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泸州叙永县卫生健康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20人公告

2025-07-31 16:06来源:叙永县人民政府

共招20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3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四川省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事函〔2025〕151号)《泸州市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泸市卫发〔2025〕27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2025年应届(含享受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政策人员)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指医药卫生类专业已离岗尚在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医药卫生类专业尚在岗人员)等。

二、招募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募叙永县医疗卫生辅助岗项目人员20名(其中叙永县人民医院3名,叙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名,叙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5名)。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叙永县卫生健康局(叙永县新区便民街10号)6楼人事股办公室。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叙永县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表》(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服务协议、所在单位在职证明。

(5)已拿到毕业证仍在2年择业期内的需提供《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二)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方式、时间等事项另行在叙永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s://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拟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按照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毕业生,户籍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依次优先等原则确定人选。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后再上岗。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拟招募人员,在叙永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s://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拟招募人员资格。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五、服务期间待遇及服务期限

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4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招募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募,将确保信息、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相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七、特别提示

1.请报考者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相关招募程序的,责任自负。

2.报考者在公开招募期间应保持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30-6229618

附件:叙永县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表

叙永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31日

根据《四川省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事函〔2025〕151号)《泸州市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泸市卫发〔2025〕27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2025年应届(含享受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政策人员)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指医药卫生类专业已离岗尚在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医药卫生类专业尚在岗人员)等。

二、招募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募叙永县医疗卫生辅助岗项目人员20名(其中叙永县人民医院3名,叙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名,叙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5名)。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叙永县卫生健康局(叙永县新区便民街10号)6楼人事股办公室。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叙永县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表》(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服务协议、所在单位在职证明。

(5)已拿到毕业证仍在2年择业期内的需提供《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二)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方式、时间等事项另行在叙永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s://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拟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按照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毕业生,户籍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依次优先等原则确定人选。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后再上岗。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拟招募人员,在叙永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s://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拟招募人员资格。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五、服务期间待遇及服务期限

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4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招募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募,将确保信息、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相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七、特别提示

1.请报考者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相关招募程序的,责任自负。

2.报考者在公开招募期间应保持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30-6229618

附件:叙永县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表

叙永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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