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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湖州市纪委市监委遴选优秀公务员2人公告

2025-08-01 12:57来源:浙江人才网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0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州市纪委市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2名(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湖州市各区县及以下各级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及以后出生),从事公务员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

5.身体健康,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或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报名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8:30至2025年8月15日17:00止,采用网络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湖州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当地组织部门盖章同意,将相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指定邮箱(huzjwzzb@163.com),发邮件时主题栏须以“姓名+目前所在单位+手机号”的格式注明;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报名。

(二)资格审核。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将反馈报考人员。遴选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市公务员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名额。

(三)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8月中下旬,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照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局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按实际人数确定。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笔试、面试的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入面试、体检、考察对象。

(四)考察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集体面谈和挂职考察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德才表现、能力素质、党风廉政情况、群众公认度和岗位匹配度。同时,按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调动。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在湖州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开展试用期。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遴选环节。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遴选要求,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2.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本次遴选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及咨询电话(工作日):3390102、3390177,传真:3391126。联系地址:湖州市行政中心3号楼1116室。

附件:1.2025年湖州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湖州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湖州市纪委 湖州市监委

2025年7月31日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州市纪委市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2名(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湖州市各区县及以下各级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及以后出生),从事公务员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

5.身体健康,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或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报名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8:30至2025年8月15日17:00止,采用网络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湖州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当地组织部门盖章同意,将相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指定邮箱(huzjwzzb@163.com),发邮件时主题栏须以“姓名+目前所在单位+手机号”的格式注明;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报名。

(二)资格审核。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将反馈报考人员。遴选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市公务员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名额。

(三)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8月中下旬,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照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局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按实际人数确定。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笔试、面试的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入面试、体检、考察对象。

(四)考察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集体面谈和挂职考察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德才表现、能力素质、党风廉政情况、群众公认度和岗位匹配度。同时,按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调动。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在湖州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开展试用期。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遴选环节。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遴选要求,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2.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本次遴选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及咨询电话(工作日):3390102、3390177,传真:3391126。联系地址:湖州市行政中心3号楼1116室。

附件:1.2025年湖州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湖州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湖州市纪委 湖州市监委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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