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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成都市新津区卫健系统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40人公告

2025-08-01 16:56来源:医护知音公众号

共招40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0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5〕151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5〕10号)、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40名医疗卫生辅助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一、招募对象

1.普通高校应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毕业但仍在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普通高校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参加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

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02二、招募岗位

共计招募40名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具体岗位和条件见《成都市新津区卫健系统医疗卫生辅助岗岗位表》(见附件1)。

03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04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1年。

(二)退出机制:

1.自愿退出: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协议,经单位同意后可退出。

2.期满退出:服务期满自动退出。

3.其他情况:依法解除协议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4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

本次招聘岗位不同于劳动聘用,属于临时性辅助岗位,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等。

05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起至2025年8月7日17:00

报名材料提交邮箱:3523920289@qq.com

报名材料:《成都市新津区卫健系统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报名材料需统一命名为“医疗卫生辅助岗-姓名”。网络报名后,须于8月8日到现场进行原件校验。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09:00-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2楼第二会议室(新津区五津街道五津西路52号)

报名材料:

(1)《成都市新津区卫健系统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4)择业期未就业人员(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至今社保缴费清单;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学信网打印,网址:http://wwmw.chsi.com.cn/);

(6)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需提交协议、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至今社保缴费清单(如报名时尚未满期的,需在签订服务协议前满服务期并提交相关材料);

(7)已取得医药卫生岗位资质的,应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未提供视为不符合优先条件)。

现场报名初审通过后立即进行原件校验。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原件校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募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招募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原件校验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并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

06六、考核

此次考核为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考核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

考核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685/rsjzk.shtml)公布。

07七、体检

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08八、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685/rsjzk.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招募资格。取消拟招募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09九、签订协议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期间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10十、监督与咨询

为保证此次招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募工作依法接受全程监督。凡在招募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11十一、监督和咨询

本次招募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2517285

监督电话:028-82517001、028-82516400

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附件1:成都市新津区卫健系统医疗卫生辅助岗岗位表.xlsx

附件2:成都市新津区卫健系统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表.docx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5〕151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5〕10号)、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40名医疗卫生辅助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一、招募对象

1.普通高校应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毕业但仍在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普通高校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参加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

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02二、招募岗位

共计招募40名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具体岗位和条件见《成都市新津区卫健系统医疗卫生辅助岗岗位表》(见附件1)。

03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04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1年。

(二)退出机制:

1.自愿退出: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协议,经单位同意后可退出。

2.期满退出:服务期满自动退出。

3.其他情况:依法解除协议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4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

本次招聘岗位不同于劳动聘用,属于临时性辅助岗位,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等。

05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起至2025年8月7日17:00

报名材料提交邮箱:3523920289@qq.com

报名材料:《成都市新津区卫健系统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报名材料需统一命名为“医疗卫生辅助岗-姓名”。网络报名后,须于8月8日到现场进行原件校验。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09:00-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2楼第二会议室(新津区五津街道五津西路52号)

报名材料:

(1)《成都市新津区卫健系统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4)择业期未就业人员(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至今社保缴费清单;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学信网打印,网址:http://wwmw.chsi.com.cn/);

(6)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需提交协议、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至今社保缴费清单(如报名时尚未满期的,需在签订服务协议前满服务期并提交相关材料);

(7)已取得医药卫生岗位资质的,应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未提供视为不符合优先条件)。

现场报名初审通过后立即进行原件校验。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原件校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募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招募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原件校验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并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

06六、考核

此次考核为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考核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

考核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685/rsjzk.shtml)公布。

07七、体检

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08八、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685/rsjzk.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招募资格。取消拟招募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09九、签订协议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期间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10十、监督与咨询

为保证此次招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募工作依法接受全程监督。凡在招募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11十一、监督和咨询

本次招募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2517285

监督电话:028-82517001、028-82516400

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附件1:成都市新津区卫健系统医疗卫生辅助岗岗位表.xlsx

附件2:成都市新津区卫健系统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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