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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河北保定涞水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11人公告​

2025-08-04 16:24来源:涞水教育微信公众号

共招11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0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教育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学校专业教师临时性短缺问题,稳步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8〕7 号)以及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涞水县现面向全县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秉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以及“定校、定岗”的原则,从我县受援学校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讲学教师的专业特长,精准选定学科专业,确保人岗相适。

二、招募岗位

本次计划招募“银龄讲学计划”教师11人。详细岗位信息见《涞水县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募范围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

面向全县范围内已退休的教师,其中退休名师、特级教师、学科 带头人、优秀教师将优先考虑。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无党纪、政务处分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教育工作。

3.年龄要求为男在 65 周岁及以下(即 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在 60 周岁及以下(即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高职可放宽到65周岁及以下。

4.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甘于奉献、吃苦耐劳、作风扎实,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且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5.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拥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教研员需有学校教务、科研主任或县级教研员工作经历。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就近安排”的原则,招募到的教研员主要负责根据专业指导教师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教师培训、协助学校各级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并检查、督促课题研究的开展等。讲学教师可依据自身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组织校内教研活动或举办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以及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履约管理

用人单位将与招募教师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教师连续讲学。在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学校对其进行跟踪评估,每学期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开展业绩考核。对于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教学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安排的相关教学任务不落实、跟踪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教师,招聘学校有权解除协议。

四、招募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以及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退休证书(或文件)、近三年的师德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内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近两年的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

2.网上报名邮箱:wjj24726@163.com,需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报名地点:涞水县教体局人事股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印阁,联系电话:0312-4524726

(三)资格审核

由县教体局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教师名单。

(四)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招募教师签订协议书。讲学教师需根据协议书上岗任教,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五)到岗时间

时间另行通知(预计2025年9月1日前)。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保持不变。受援单位将统一为讲学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按月或学期发放工作补助,每学年按照10个月发放(一学期按照5个月发放,若工作未满一学期的,将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作补助)。

(二)政策保障

为银龄讲学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将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评优表彰等方面将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教师,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 《涞水县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

附件2. 《涞水县银龄讲学计划应聘人员报名表》

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8月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教育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学校专业教师临时性短缺问题,稳步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8〕7 号)以及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涞水县现面向全县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秉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以及“定校、定岗”的原则,从我县受援学校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讲学教师的专业特长,精准选定学科专业,确保人岗相适。

二、招募岗位

本次计划招募“银龄讲学计划”教师11人。详细岗位信息见《涞水县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募范围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

面向全县范围内已退休的教师,其中退休名师、特级教师、学科 带头人、优秀教师将优先考虑。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无党纪、政务处分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教育工作。

3.年龄要求为男在 65 周岁及以下(即 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在 60 周岁及以下(即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高职可放宽到65周岁及以下。

4.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甘于奉献、吃苦耐劳、作风扎实,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且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5.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拥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教研员需有学校教务、科研主任或县级教研员工作经历。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就近安排”的原则,招募到的教研员主要负责根据专业指导教师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教师培训、协助学校各级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并检查、督促课题研究的开展等。讲学教师可依据自身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组织校内教研活动或举办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以及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履约管理

用人单位将与招募教师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教师连续讲学。在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学校对其进行跟踪评估,每学期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开展业绩考核。对于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教学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安排的相关教学任务不落实、跟踪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教师,招聘学校有权解除协议。

四、招募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以及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退休证书(或文件)、近三年的师德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内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近两年的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

2.网上报名邮箱:wjj24726@163.com,需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报名地点:涞水县教体局人事股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印阁,联系电话:0312-4524726

(三)资格审核

由县教体局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教师名单。

(四)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招募教师签订协议书。讲学教师需根据协议书上岗任教,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五)到岗时间

时间另行通知(预计2025年9月1日前)。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保持不变。受援单位将统一为讲学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按月或学期发放工作补助,每学年按照10个月发放(一学期按照5个月发放,若工作未满一学期的,将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作补助)。

(二)政策保障

为银龄讲学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将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评优表彰等方面将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教师,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 《涞水县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

附件2. 《涞水县银龄讲学计划应聘人员报名表》

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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