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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达州高新区选聘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阳光园)执行园长及幼儿教师7人公告

2025-08-05 12:24来源:达州人事考试网

共招7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05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达州高新区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阳光园)是高新区重点新建的一所普惠性公立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选聘达州高新区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阳光园)执行园长及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编外合同制执行园长1名、幼儿教师6名。具体选聘职位和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

3.在编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需确保有效毕业证上的学历与报考职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且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应与同一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及其专业名称一致。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位要求的证书(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任职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犯罪、吸毒记录和精神病史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处于影响期内的;

7.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尚处于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内、试用期及其他限制性规定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员;

10.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11.有其他违反相关规定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0日17:00。

2.报名方法。本次选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类别。

报考执行园长岗位人员应准确、如实填写《达州高新区公开选聘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阳光园)执行园长报名信息表》(附件2,简称《执行园长报名表》)各项信息,连同岗位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或图片,确保清晰)以压缩包形式一次性发送至指定邮箱:69560576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岗位名称+手机号码”,纸质档原件及复印件在相关环节按要求提供。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应准确、如实填写《达州高新区公开选聘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阳光园)幼儿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3,简称《幼儿教师报名表》)各项信息,连同岗位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或图片,确保清晰)以压缩包形式一次性发送至指定邮箱:91702298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岗位名称+手机号码”,纸质档原件及复印件在相关环节按要求提供。

(二)资格审查

1.《执行园长报名表》或《幼儿教师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以“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及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军队院校及党校相关学历学位无法网上验证的应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3.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4.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5.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聘职位名额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调至3:1或相应减少选聘岗位名额。经正式通知被取消职位计划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6.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隐瞒有关情况或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证件取得时间、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执行园长岗位采取演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规定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所具备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突出业绩,以及综合素质等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对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结束后,成绩排名将在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网站(www.dzgxq.gov.cn)公示。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体检对象人数与选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

3.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五)组织考察

1.体检合格后,由达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牵头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2.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六)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环节,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达州高新区党工委根据顶岗试用情况,集体研究决定试用人员是否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间,若试用人员自愿放弃或用人单位明确提出试用不合格,可提前终止试用。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顶岗试用后确定拟聘用对象,由社事局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社事局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监督

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对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818-3133080。

五、咨询

本次选聘工作的信息发布以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门户网站(https://www.dzgxq.gov.cn)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达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818-2833923)、卿老师(联系电话:0818-3199668),地址:四川省达州高新区长田新区创业一街三中心办公楼。

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达州高新区公开选聘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阳光园)执行园长报名信息表

3.达州高新区公开选聘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阳光园)幼儿教师报名信息表

4.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阳光园)简介

达州高新区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阳光园)是高新区重点新建的一所普惠性公立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选聘达州高新区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阳光园)执行园长及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编外合同制执行园长1名、幼儿教师6名。具体选聘职位和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

3.在编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需确保有效毕业证上的学历与报考职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且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应与同一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及其专业名称一致。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位要求的证书(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任职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犯罪、吸毒记录和精神病史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处于影响期内的;

7.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尚处于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内、试用期及其他限制性规定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员;

10.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11.有其他违反相关规定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0日17:00。

2.报名方法。本次选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类别。

报考执行园长岗位人员应准确、如实填写《达州高新区公开选聘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阳光园)执行园长报名信息表》(附件2,简称《执行园长报名表》)各项信息,连同岗位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或图片,确保清晰)以压缩包形式一次性发送至指定邮箱:69560576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岗位名称+手机号码”,纸质档原件及复印件在相关环节按要求提供。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应准确、如实填写《达州高新区公开选聘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阳光园)幼儿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3,简称《幼儿教师报名表》)各项信息,连同岗位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或图片,确保清晰)以压缩包形式一次性发送至指定邮箱:91702298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岗位名称+手机号码”,纸质档原件及复印件在相关环节按要求提供。

(二)资格审查

1.《执行园长报名表》或《幼儿教师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以“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及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军队院校及党校相关学历学位无法网上验证的应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3.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4.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5.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聘职位名额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调至3:1或相应减少选聘岗位名额。经正式通知被取消职位计划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6.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隐瞒有关情况或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证件取得时间、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执行园长岗位采取演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规定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所具备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突出业绩,以及综合素质等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对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结束后,成绩排名将在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网站(www.dzgxq.gov.cn)公示。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体检对象人数与选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

3.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五)组织考察

1.体检合格后,由达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牵头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2.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六)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环节,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达州高新区党工委根据顶岗试用情况,集体研究决定试用人员是否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间,若试用人员自愿放弃或用人单位明确提出试用不合格,可提前终止试用。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顶岗试用后确定拟聘用对象,由社事局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社事局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监督

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对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818-3133080。

五、咨询

本次选聘工作的信息发布以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门户网站(https://www.dzgxq.gov.cn)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达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818-2833923)、卿老师(联系电话:0818-3199668),地址:四川省达州高新区长田新区创业一街三中心办公楼。

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达州高新区公开选聘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阳光园)执行园长报名信息表

3.达州高新区公开选聘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阳光园)幼儿教师报名信息表

4.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阳光园)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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