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综应拔高训练4
综应拔高训练4
2025-09-04 13:37来源:浙江人才网
共招2人。
09月04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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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遣至前湾新区某国企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2、企业招用员工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正常离职人员因特殊原因(不含裁员)被开除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
三、招聘渠道
招聘信息发布于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宁波前湾人才网(www.nbqwrc.com)等相关平台。
四、招聘流程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4日至9月14日16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在仔细阅读本公告后,请打开链接(https://www.wjx.top/vm/POHq79k.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并提交。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如属于新区领导干部亲属(领导干部是指全区处<镇>级以上干部、科<股>级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亲属是指配偶、本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本人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应如实填写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如属于须回避的,应予以回避。对于未如实填报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公司按规定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报名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5年9月15日8:30-11:30
(2)审核地点:宁波慈溪市商务二路38号前湾人才大厦8楼A803室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报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蓝底)、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驾驶证及其他能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等。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在规定审核时间内到审核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核,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作放弃,应聘人员提供的上述材料(含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原件等),不再返还应聘者本人。
3、能力测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能力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4、面试
根据能力测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解决问题和协调沟通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5.总成绩
总成绩由能力测试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计算合成,即总成绩=能力测试×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能力测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6、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7、考察
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聘者信息的真实性、符合性以及遵纪守法情况等。
8、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入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空缺的名额可由公司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并相应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招聘程序后决定是否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规定程序再行递补。招聘岗位在聘用之日起至下一次招聘公告发布前出现空缺的,可由公司酌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递补。
录用人员为派遣制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未被录用者,材料不再退还;
3、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笔试、面试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4、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5、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有,争议裁决权归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0574-82359221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下午13:30-16:45)
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因工作需要,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遣至前湾新区某国企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2、企业招用员工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正常离职人员因特殊原因(不含裁员)被开除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
三、招聘渠道
招聘信息发布于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宁波前湾人才网(www.nbqwrc.com)等相关平台。
四、招聘流程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4日至9月14日16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在仔细阅读本公告后,请打开链接(https://www.wjx.top/vm/POHq79k.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并提交。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如属于新区领导干部亲属(领导干部是指全区处<镇>级以上干部、科<股>级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亲属是指配偶、本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本人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应如实填写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如属于须回避的,应予以回避。对于未如实填报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公司按规定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报名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5年9月15日8:30-11:30
(2)审核地点:宁波慈溪市商务二路38号前湾人才大厦8楼A803室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报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蓝底)、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驾驶证及其他能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等。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在规定审核时间内到审核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核,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作放弃,应聘人员提供的上述材料(含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原件等),不再返还应聘者本人。
3、能力测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能力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4、面试
根据能力测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解决问题和协调沟通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5.总成绩
总成绩由能力测试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计算合成,即总成绩=能力测试×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能力测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6、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7、考察
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聘者信息的真实性、符合性以及遵纪守法情况等。
8、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入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空缺的名额可由公司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并相应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招聘程序后决定是否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规定程序再行递补。招聘岗位在聘用之日起至下一次招聘公告发布前出现空缺的,可由公司酌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递补。
录用人员为派遣制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未被录用者,材料不再退还;
3、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笔试、面试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4、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5、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有,争议裁决权归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0574-82359221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下午13:30-16:45)
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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