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5河北社区工作者习题大合集
2025河北社区工作者习题大合集
2025-09-05 17:19来源:抚宁区人民政府官网
共招22人。
09月05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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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社会工作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社字〔2025〕9号)和市委社会工作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秦社字〔2025〕6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进入社区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经抚宁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2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2名。详见《秦皇岛市抚宁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过硬,遵纪守法,热爱社区工作,具备从事社区工作的知识和能力;
3.抚宁区属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抚宁区财政全额保障工资、抚人社【2024】18号文件(2024年8月15日)下发之前参加工作且目前正常在岗;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9月5日至2007年9月5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抚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funi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之后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抚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全区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自愿报名人员填写《抚宁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附件3)、提供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各主管部门经过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对报考人员进行登记(附件4)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公示报告(附件6),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一把手签字后于9月17日前报送至区人社局综合人事股。
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9月6日至9月12日。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各主管部门和考生应了解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由各主管部门到人社局综合人事股统一领取发放。
(四)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2∶1,当报名人数和招聘指标比例不足2:1时,由抚宁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对该岗位招聘指标进行核减。
(五)考试内容和流程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一张试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范围:《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专业能力测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社工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抚宁政府网进行公布。
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于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材料(1)-(6)原件和(1)-(3)复印件各一份:(1)身份证、户口本;(2)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工资表(2024年8月至今)及劳动合同;(4)笔试准考证;(5)正常在岗证明材料;(6)公示报告。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发放面试准考证。不能提供上述证件原件者、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作放弃。出现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递补,末位出现并列时均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等素质能力,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张贴公布,全部结束后在抚宁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考试成绩。
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4.体检、考察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由抚宁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由抚宁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组织。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审查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及失信被执行等情况,发现有犯罪记录或被列为失信执行的人员,取消拟录用资格;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人员资格,因此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抚宁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公示结果影响录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抚宁区委社会工作部统一分配至骊城街道办事处,安排到所辖各社区工作。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应聘人员管理和待遇按抚宁区现行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具体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职业津贴。对达到一定条件且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择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
应聘人员需服从岗位分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抚宁区委社会工作部、骊城街道办事处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抚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实时信息。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本方案由抚宁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35-7129356
抚宁区委社会工作部:0335-6688039
附件下载:
根据省委社会工作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社字〔2025〕9号)和市委社会工作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秦社字〔2025〕6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进入社区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经抚宁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2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2名。详见《秦皇岛市抚宁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过硬,遵纪守法,热爱社区工作,具备从事社区工作的知识和能力;
3.抚宁区属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抚宁区财政全额保障工资、抚人社【2024】18号文件(2024年8月15日)下发之前参加工作且目前正常在岗;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9月5日至2007年9月5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抚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funi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之后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抚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全区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自愿报名人员填写《抚宁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附件3)、提供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各主管部门经过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对报考人员进行登记(附件4)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公示报告(附件6),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一把手签字后于9月17日前报送至区人社局综合人事股。
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9月6日至9月12日。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各主管部门和考生应了解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由各主管部门到人社局综合人事股统一领取发放。
(四)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2∶1,当报名人数和招聘指标比例不足2:1时,由抚宁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对该岗位招聘指标进行核减。
(五)考试内容和流程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一张试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范围:《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专业能力测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社工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抚宁政府网进行公布。
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于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材料(1)-(6)原件和(1)-(3)复印件各一份:(1)身份证、户口本;(2)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工资表(2024年8月至今)及劳动合同;(4)笔试准考证;(5)正常在岗证明材料;(6)公示报告。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发放面试准考证。不能提供上述证件原件者、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作放弃。出现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递补,末位出现并列时均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等素质能力,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张贴公布,全部结束后在抚宁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考试成绩。
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4.体检、考察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由抚宁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由抚宁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组织。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审查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及失信被执行等情况,发现有犯罪记录或被列为失信执行的人员,取消拟录用资格;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人员资格,因此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抚宁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公示结果影响录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抚宁区委社会工作部统一分配至骊城街道办事处,安排到所辖各社区工作。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应聘人员管理和待遇按抚宁区现行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具体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职业津贴。对达到一定条件且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择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
应聘人员需服从岗位分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抚宁区委社会工作部、骊城街道办事处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抚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实时信息。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本方案由抚宁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35-7129356
抚宁区委社会工作部:0335-668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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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