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2024年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历年笔试题-考生回忆版
2020-2024年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历年笔试题-考生回忆版
2025-09-09 18:13来源:平安梅江
共招10人。
09月09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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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警务辅助人员10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1.A岗警务辅助人员5名(男性,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派出所民警从事执法执勤等警务工作)。
2.B岗警务辅助人员5名(男性,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巡警特警大队民警从事执法执勤等警务工作,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A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4. 具有梅州市户籍,身体健康,体形端正,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9月9日至2007年9月8日期间出生);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或具有A1驾驶证的人员。
B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4.具有梅州市户籍,身体健康,体形端正,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9月9日至2007年9月8日期间出生);
5.应为近3年内退役军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9日至9月12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地点:梅江区定民路8号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政工室
联系电话:0753-2168363
(二)笔试
采用纸质闭卷统一考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总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
(三)体能测评
测评项目:1000米。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不计入总分,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计分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六)体检
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执行,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还需配合进行毒品筛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对入围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通过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正式聘用。
三、待遇保障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由财政保障,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A岗位人员实领工资约2000元/月,其他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实习期工资为1800元/月。B岗位人员实领工资约3300元/月,实习期工资为3100元/月,免费提供食宿,每月不少于4天轮休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警务辅助人员10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1.A岗警务辅助人员5名(男性,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派出所民警从事执法执勤等警务工作)。
2.B岗警务辅助人员5名(男性,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巡警特警大队民警从事执法执勤等警务工作,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A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4. 具有梅州市户籍,身体健康,体形端正,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9月9日至2007年9月8日期间出生);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或具有A1驾驶证的人员。
B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4.具有梅州市户籍,身体健康,体形端正,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9月9日至2007年9月8日期间出生);
5.应为近3年内退役军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9日至9月12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地点:梅江区定民路8号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政工室
联系电话:0753-2168363
(二)笔试
采用纸质闭卷统一考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总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
(三)体能测评
测评项目:1000米。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不计入总分,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计分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六)体检
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执行,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还需配合进行毒品筛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对入围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通过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正式聘用。
三、待遇保障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由财政保障,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A岗位人员实领工资约2000元/月,其他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实习期工资为1800元/月。B岗位人员实领工资约3300元/月,实习期工资为3100元/月,免费提供食宿,每月不少于4天轮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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