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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珠海市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招聘教研员6人公告

2025-09-10 08:51来源:金湾区人民政府

共招6人。

  • 1

    公告发布

    09月1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贯彻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进一步推动金湾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我区教研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区教育教学发展与质量提升,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面向全国招聘学科专职教研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金湾区地处珠海市几何中心位置,毗邻港澳、衔接粤西,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水相隔、路桥相连,占据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港澳、辐射粤西承东启西的关键区位。金湾区是全国少有的同时拥有机场、港口、综合保税区等重要战略资源的行政区。金湾区作为珠海市“产业第一”主战场、工业主要聚集区,始终坚持实业为本、制造业当家,已形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打印设备五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和海洋经济两大特色产业,以及智能家电、清洁能源、电力生产等产业的“5+2+N”金湾特色现代产业集群。更多详情,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学科专职教研员6名,具体岗位详见《“百万英才汇南粤”——珠海市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教研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待遇

被聘用者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具有指导学校和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理论功底,满足课堂教学改革工作推进的专业化指导与服务的能力要求,在区域学科教学教研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7.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6年及以上相应学段一线教学经历(时间计算到2025年9月30日);

2.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30日后出生),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30日后出生);

3.持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任教专业对口,即本人现任教科目、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所载明的科目三者与招聘科目相一致;

4.报考语文学科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报考道德与法治教研员必须是中共党员;

6.获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综合类表彰或主持(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已结题;

7.获得区级及以上学科基本功比赛或优质课评比等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近三年在国家级或省级刊物上发表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

登录网站(网址:https://bm.gd-pa.cn/dzsys/jwqjyj)进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本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自2025年9月22日9:00起至2025年9月26日18:00时止。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或PDF格式文件上传: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

④教师职称证书;

⑤普通话证书;

⑥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⑦个人相关荣誉证书、业绩成果或其他证明材料。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本次招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等事项均提前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其参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三)笔试

1.笔试对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

2.笔试时间及地点:在珠海设置考点,组织线下笔试。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与素养。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拔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笔试通过的报考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珠海设置考点,组织线下资格复审。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须报考人员本人参加,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对象须按报名材料要求提供复审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对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由区教育局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珠海设置考点,组织线下面试。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答辩”线下结构化形式。考察报考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入围体检。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不得申请调离金湾。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且不作任何补偿。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1.报考人员放弃签约、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6.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7.不服从组织调配的;8.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2936(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0756-7263977、0756-7263395(金湾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756-7262786(金湾区教育局)、0756-7263359(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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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教研员岗位一览表

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专班

2025年9月9日

为贯彻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进一步推动金湾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我区教研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区教育教学发展与质量提升,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面向全国招聘学科专职教研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金湾区地处珠海市几何中心位置,毗邻港澳、衔接粤西,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水相隔、路桥相连,占据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港澳、辐射粤西承东启西的关键区位。金湾区是全国少有的同时拥有机场、港口、综合保税区等重要战略资源的行政区。金湾区作为珠海市“产业第一”主战场、工业主要聚集区,始终坚持实业为本、制造业当家,已形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打印设备五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和海洋经济两大特色产业,以及智能家电、清洁能源、电力生产等产业的“5+2+N”金湾特色现代产业集群。更多详情,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学科专职教研员6名,具体岗位详见《“百万英才汇南粤”——珠海市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教研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待遇

被聘用者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具有指导学校和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理论功底,满足课堂教学改革工作推进的专业化指导与服务的能力要求,在区域学科教学教研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7.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6年及以上相应学段一线教学经历(时间计算到2025年9月30日);

2.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30日后出生),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30日后出生);

3.持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任教专业对口,即本人现任教科目、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所载明的科目三者与招聘科目相一致;

4.报考语文学科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报考道德与法治教研员必须是中共党员;

6.获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综合类表彰或主持(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已结题;

7.获得区级及以上学科基本功比赛或优质课评比等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近三年在国家级或省级刊物上发表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

登录网站(网址:https://bm.gd-pa.cn/dzsys/jwqjyj)进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本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自2025年9月22日9:00起至2025年9月26日18:00时止。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或PDF格式文件上传: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

④教师职称证书;

⑤普通话证书;

⑥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⑦个人相关荣誉证书、业绩成果或其他证明材料。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本次招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等事项均提前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其参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三)笔试

1.笔试对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

2.笔试时间及地点:在珠海设置考点,组织线下笔试。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与素养。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拔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笔试通过的报考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珠海设置考点,组织线下资格复审。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须报考人员本人参加,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对象须按报名材料要求提供复审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对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由区教育局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珠海设置考点,组织线下面试。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答辩”线下结构化形式。考察报考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入围体检。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不得申请调离金湾。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且不作任何补偿。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1.报考人员放弃签约、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6.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7.不服从组织调配的;8.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2936(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0756-7263977、0756-7263395(金湾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756-7262786(金湾区教育局)、0756-7263359(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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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教研员岗位一览表

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专班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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