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2024年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历年笔试题-考生回忆版
2020-2024年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历年笔试题-考生回忆版
2025-09-10 15:15来源:东莞市公安局
共招35人。
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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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5名,派遣到东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及各镇(街道、园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岗位和要求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4.招录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具体见《2025年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招聘职位表》),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应当获得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技能证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紧急召回、24小时值班备勤、节假日值班、夜班轮班、离莞出差、一线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
6.男性体重指数(BMI)介于17.3与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介于17.1与25.7之间〔体重指数(BMI)的计算公式为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薪酬待遇
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待遇发放。
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新风路196号)。
3.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参加现场报名:
(1)《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下载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后填好交纸质版或现场领取空表填写);
(2)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5张(同版);
(3)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直系亲属信息情况(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等户籍资料,姓名、称谓、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学习/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亲属成员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亲生兄弟姐妹、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已故人员亦需提供姓名及身份证号,方便填写报名表);
(5)最高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在职学历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打印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由属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6)退伍士兵需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7)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8)个人信用(征信)报告;
(9)现场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10)现场查询出入境记录(可登录“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查询);
(1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出具,户籍地不在广东的,可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
(1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13)现场填写《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
以上资料第(3)至第(7)项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第(1)、(2)、(8)至(13)项收取原件。
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不通过或未签订《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的,不予通知考试具体事宜。通过审核的,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
(二)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验+体能测评”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均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以上。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心理素质测验和体能测评结果须达标。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其中招录10人以下(包括10人)的职位按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0人以上的职位按2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考官以面谈的形式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和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个人形象及举止仪表等,对考评结果给出客观的评价意见,并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1)10米×4往返跑;
(2)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试标准:
(1)男子组
(2)女子组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需自费)。因考生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者招聘后未按时报到,造成招聘计划未完成的,可按照报考者综合成绩合格的基础上,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合格者将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录用为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工作人员。
有关情况说明
(一)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报考人员存在前述回避关系的,须接受本单位工作岗位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或隐瞒前述回避关系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隐瞒、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用人单位秉承“人岗适配”的用人原则,后续可能对人员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岗位绩效奖将随着岗位变动相应调整,应聘人员应当知悉并服从调整。
(五)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8日至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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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5名,派遣到东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及各镇(街道、园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岗位和要求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4.招录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具体见《2025年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招聘职位表》),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应当获得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技能证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紧急召回、24小时值班备勤、节假日值班、夜班轮班、离莞出差、一线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
6.男性体重指数(BMI)介于17.3与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介于17.1与25.7之间〔体重指数(BMI)的计算公式为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薪酬待遇
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待遇发放。
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新风路196号)。
3.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参加现场报名:
(1)《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下载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后填好交纸质版或现场领取空表填写);
(2)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5张(同版);
(3)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直系亲属信息情况(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等户籍资料,姓名、称谓、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学习/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亲属成员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亲生兄弟姐妹、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已故人员亦需提供姓名及身份证号,方便填写报名表);
(5)最高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在职学历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打印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由属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6)退伍士兵需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7)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8)个人信用(征信)报告;
(9)现场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10)现场查询出入境记录(可登录“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查询);
(1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出具,户籍地不在广东的,可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
(1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13)现场填写《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
以上资料第(3)至第(7)项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第(1)、(2)、(8)至(13)项收取原件。
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不通过或未签订《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的,不予通知考试具体事宜。通过审核的,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
(二)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验+体能测评”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均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以上。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心理素质测验和体能测评结果须达标。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其中招录10人以下(包括10人)的职位按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0人以上的职位按2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考官以面谈的形式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和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个人形象及举止仪表等,对考评结果给出客观的评价意见,并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1)10米×4往返跑;
(2)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试标准:
(1)男子组
(2)女子组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需自费)。因考生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者招聘后未按时报到,造成招聘计划未完成的,可按照报考者综合成绩合格的基础上,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合格者将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录用为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工作人员。
有关情况说明
(一)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报考人员存在前述回避关系的,须接受本单位工作岗位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或隐瞒前述回避关系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隐瞒、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用人单位秉承“人岗适配”的用人原则,后续可能对人员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岗位绩效奖将随着岗位变动相应调整,应聘人员应当知悉并服从调整。
(五)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8日至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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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