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共基础知识模拟卷10套(含解析)
公共基础知识模拟卷10套(含解析)
2025-09-12 11:53来源:宝清县人民政府
共10个职位,招10人。
09月1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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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工作单位 | 职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招录人数 | 职位匹配 | 职位详情 |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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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清县委社会工作部 | 宝清县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 | 办公室科员 | 黑龙江 -双鸭山市 | 1 | 职位详情 | ||
宝清县统计局 | 宝清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 办公室科员 | 黑龙江 -双鸭山市 | 1 | 职位详情 | ||
宝清县水务局 | 宝清县生态总长制调度指挥中心 | 办公室科员 | 黑龙江 -双鸭山市 | 1 | 职位详情 | ||
宝清县水务局 | 宝清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 | 水库事务股科员 | 黑龙江 -双鸭山市 | 1 | 职位详情 | ||
宝清县水务局 | 宝清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 农村水利水电保障组技术员 | 黑龙江 -双鸭山市 | 1 | 职位详情 | ||
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 宝清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 办公室科员 | 黑龙江 -双鸭山市 | 1 | 职位详情 | ||
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宝清县城镇热源保障中心 | 供热办公室科员 | 黑龙江 -双鸭山市 | 1 | 职位详情 | ||
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宝清县大数据中心 | 综合股科员 | 黑龙江 -双鸭山市 | 1 | 职位详情 | ||
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 | 宝清县体育服务中心 | 体育项目教学室科员 | 黑龙江 -双鸭山市 | 1 | 职位详情 | ||
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 | 宝清县职业技术学校 | 汽修教师 | 黑龙江 -双鸭山市 | 1 | 职位详情 |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结合宝清县本年度人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9月15日(含)至2007年9月14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4年9月14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9年9月14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5年9月14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纳入我县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包括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
(九)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政策待遇
(一)住房待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5年,5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5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每年给予租房补贴8500元,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租房补贴和人才公寓最多累计享受5年。
(二)购房补贴。对签订5年以上合同,在县内首次购房的,由县财政局分批次给予补贴,对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补助10万元,对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补助5万元。
(三)配偶安置。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宝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由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商议,经县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采取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问题。
(四)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可享受每年县内景区免费旅游服务一次。
(五)工资待遇补贴。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在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合格,均给予每月400元的工资待遇奖励,由县财政直接代发。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现场资格确认、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baoqing.gov.cn)、微看宝清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聘活动采取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含现场意向报名考生)均需线上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具体操作如下:
1.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为:
(1)哈尔滨(黑龙江大学)
时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地点:黑龙江大学A区体育馆1楼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2)北京(中国农业大学)
时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就业中心3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68号
(3)济南(山东大学)
时间:9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知新楼A座室外招聘场地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4)兰州(兰州大学)
时间:10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职慧空间1楼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5)成都(四川大学)
时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3楼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9:00—10月22日17:00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s://bq2025rcz.ibaoming.net/),按顺序完成注册、填写信息、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线下招聘会已进行现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线上报名,最终报名以线上报名信息为准。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704
考务咨询电话:0469-5227997
以上电话上班规定时间均可拨打。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
3.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完善信息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10月16日9:00—10月23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微信支付),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
报名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黑龙江人才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取消该岗位。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10月23日及时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取消。如被取消,请考生按要求于2025年10月23日16: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5.政策性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5年10月22日(含)。
笔试结束后,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baoqing.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在面试现场资格确认后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期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的试卷命制,由“黑龙江人才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专家命题并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及占比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线5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现场资格确认
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达不到相应比例,经“黑龙江人才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划定成绩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以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依据公共基础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聘用;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以实际发生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考试、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资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相关工资待遇。本次招聘岗位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宝清县。
此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经公示聘用人员未按时报到或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等情况,根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国办发〔2002〕35号)要求,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需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事宜
1.考生报名时需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中共宝清县委组织部
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1日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结合宝清县本年度人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9月15日(含)至2007年9月14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4年9月14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9年9月14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5年9月14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纳入我县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包括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
(九)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政策待遇
(一)住房待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5年,5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5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每年给予租房补贴8500元,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租房补贴和人才公寓最多累计享受5年。
(二)购房补贴。对签订5年以上合同,在县内首次购房的,由县财政局分批次给予补贴,对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补助10万元,对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补助5万元。
(三)配偶安置。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宝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由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商议,经县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采取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问题。
(四)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可享受每年县内景区免费旅游服务一次。
(五)工资待遇补贴。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在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合格,均给予每月400元的工资待遇奖励,由县财政直接代发。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现场资格确认、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baoqing.gov.cn)、微看宝清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聘活动采取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含现场意向报名考生)均需线上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具体操作如下:
1.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为:
(1)哈尔滨(黑龙江大学)
时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地点:黑龙江大学A区体育馆1楼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2)北京(中国农业大学)
时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就业中心3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68号
(3)济南(山东大学)
时间:9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知新楼A座室外招聘场地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4)兰州(兰州大学)
时间:10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职慧空间1楼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5)成都(四川大学)
时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3楼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9:00—10月22日17:00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s://bq2025rcz.ibaoming.net/),按顺序完成注册、填写信息、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线下招聘会已进行现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线上报名,最终报名以线上报名信息为准。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704
考务咨询电话:0469-5227997
以上电话上班规定时间均可拨打。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
3.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完善信息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10月16日9:00—10月23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微信支付),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
报名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黑龙江人才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取消该岗位。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10月23日及时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取消。如被取消,请考生按要求于2025年10月23日16: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5.政策性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5年10月22日(含)。
笔试结束后,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baoqing.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在面试现场资格确认后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期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的试卷命制,由“黑龙江人才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专家命题并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及占比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线5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现场资格确认
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达不到相应比例,经“黑龙江人才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划定成绩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以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依据公共基础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聘用;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以实际发生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考试、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资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相关工资待遇。本次招聘岗位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宝清县。
此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经公示聘用人员未按时报到或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等情况,根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国办发〔2002〕35号)要求,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需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事宜
1.考生报名时需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中共宝清县委组织部
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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