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师资格证笔试试听课
教师资格证笔试试听课
2025-09-16 09:43来源:抚州市人事考试网
共3个职位,招44人。
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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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等文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抚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根据现有空缺岗位需求(男性空缺43个,女性空缺1个),计划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44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抚州市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含),三十五周岁以下(含)(1989年9月15日至2007年9月14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5.报考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9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职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注册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5年9月17日9:00起至2025年9月23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行网上注册,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本人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
3.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
4.本次招聘考试所有职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5年9月24日9:00至17:00,地点为抚州市临川区五峰路1号(五峰路与伍塘路交叉口西,原临川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办公楼)。
2.本次不受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高中(中专)、本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遗失学历证件,需在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或就读学校开具有关学历证明;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2张;
(6)报考职位代码为101001002和101001003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
(7)符合优先招聘条件有相关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届时将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
(三)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分两天进行,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至27日。其中,报考职位代码为101001001的人员,体能测评集合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上午7:00;报考职位代码为101001002和101001003的人员,体能测评集合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上午7:00。集合地点均为抚州市临川区文昌大道与高新二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280米(原抚州市人民警察学校)。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2),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项全部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
(四)笔试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11日,笔试考试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将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4.笔试内容。考试范围主要为:时事政治、人民警察法及《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修订版)》等。
5.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6.入闱面试名单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入闱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事宜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面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再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最终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5.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如遇综合成绩同分情况,原则上按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择优选录,若优先招聘条件相当,则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闱人员。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入闱体检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2.因体检、考察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在面试最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职位缺额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递补1次。
(八)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本次面试最终成绩达到合格线而未被聘用的考生纳入抚州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勤务辅警储备库,考试综合成绩保留至下一批次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前,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抚州市公安局研究,按“退一补一”的原则,从储备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员需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薪酬待遇由各用人单位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按规定发放看护工作补贴;未执行看护任务时,需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和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此次招聘的公告、体能测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告信息将通过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抚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jxfz.gov.cn/)、抚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1.政策咨询电话:0794-8312209
2.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3.监督投诉电话:0794-8312202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5年9月15日。
(七)以上环节实施时,如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的,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抚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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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等文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抚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根据现有空缺岗位需求(男性空缺43个,女性空缺1个),计划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44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抚州市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含),三十五周岁以下(含)(1989年9月15日至2007年9月14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5.报考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9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职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注册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5年9月17日9:00起至2025年9月23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行网上注册,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本人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
3.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
4.本次招聘考试所有职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5年9月24日9:00至17:00,地点为抚州市临川区五峰路1号(五峰路与伍塘路交叉口西,原临川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办公楼)。
2.本次不受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高中(中专)、本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遗失学历证件,需在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或就读学校开具有关学历证明;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2张;
(6)报考职位代码为101001002和101001003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
(7)符合优先招聘条件有相关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届时将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
(三)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分两天进行,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至27日。其中,报考职位代码为101001001的人员,体能测评集合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上午7:00;报考职位代码为101001002和101001003的人员,体能测评集合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上午7:00。集合地点均为抚州市临川区文昌大道与高新二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280米(原抚州市人民警察学校)。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2),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项全部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
(四)笔试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11日,笔试考试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将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4.笔试内容。考试范围主要为:时事政治、人民警察法及《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修订版)》等。
5.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6.入闱面试名单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入闱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事宜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面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再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最终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5.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如遇综合成绩同分情况,原则上按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择优选录,若优先招聘条件相当,则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闱人员。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入闱体检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2.因体检、考察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在面试最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职位缺额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递补1次。
(八)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本次面试最终成绩达到合格线而未被聘用的考生纳入抚州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勤务辅警储备库,考试综合成绩保留至下一批次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前,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抚州市公安局研究,按“退一补一”的原则,从储备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员需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薪酬待遇由各用人单位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按规定发放看护工作补贴;未执行看护任务时,需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和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此次招聘的公告、体能测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告信息将通过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抚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jxfz.gov.cn/)、抚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1.政策咨询电话:0794-8312209
2.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3.监督投诉电话:0794-8312202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5年9月15日。
(七)以上环节实施时,如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的,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抚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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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