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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镇江市扬中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人公告

2025-10-09 08:47来源:扬中市人民政府

共招15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09日

  • 2

    报名时间

    09月30日-10月22日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扬中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工作需要和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经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扬中市城市管理局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公益性岗位(环卫错时巡回保洁)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人社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的下列人员:

(1)男,年龄为50周岁-58周岁(1966年10月1日-1975年9月30日);女,年龄为40周岁-48周岁(1976年10月1日-1985年9月30日);

(2)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处于待业状态的(不受上述年龄限制);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均在现场进行。

报名地址:扬中市城市管理局三楼人事科(市区江洲西路319号);

时间:9月30日-10月22日;

初审资料: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

(二)审核确认

通过初审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条件,即视为报名成功。

三、面试

(一)组织形式

面试量化考察应聘人员身体机能素质,进行《国民体质测试》,给予客观综合评价。

(二)组织实施

由扬中市城市管理局会同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三)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9:00-18:00;

面试地点:扬中市奥体中心;

面试成绩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可凭相关证件号码查询;

面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成绩同分,则加试400米成绩。体检项目由入围人员提供职工入职体检合格报告,根据体检报告确定是否合格。政审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事业人员政审考察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城市管理局报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岗位要求

(一)岗位工作时间要求

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1.具体工作时间划分:①春、秋、冬季:10:00-14:00、17:00-21:00;②夏季:10:00-15:00、18:00-21:30(夏季中午就餐后另有40分钟休息时间);

2.中午就餐时间:11:10-11:40;

3.每天晚餐就餐后到岗,不另外安排就餐时间;

4.工作时间如有调整,以环管中心通知为准。

(二)巡回保洁工作要求

1.巡回保洁人员要能够熟练驾驶电瓶保洁车(三轮车),规范使用扫帚、铁锹等环卫作业工具;

2.巡回保洁人员在规定路段作业期间需勤走、勤看、勤扫,及时清理路面、果壳箱及垃圾桶周边散落垃圾和油污,确保污染物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有生活垃圾上门收集任务的巡回保洁路段,需按规定时间上门收集;

3.巡回保洁人员需配合生活垃圾清运人员清理大件垃圾或无主建筑装潢垃圾;

4.根据环管中心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各类应急保洁作业任务;

5.服从环管中心其他工作安排。

六、聘用手续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市城市管理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并约定试用期1个月。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76 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无任何纠葛。

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名单公布1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薪酬待遇

工资2490元/月,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安置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八、其他

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8368116(人社局),报名咨询电话:0511-88322236(城管局),监督电话:0511-88350500(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点击查看>>>

扬中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环卫巡回保洁作业管理考核办法

扬中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扬中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工作需要和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经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扬中市城市管理局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公益性岗位(环卫错时巡回保洁)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人社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的下列人员:

(1)男,年龄为50周岁-58周岁(1966年10月1日-1975年9月30日);女,年龄为40周岁-48周岁(1976年10月1日-1985年9月30日);

(2)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处于待业状态的(不受上述年龄限制);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均在现场进行。

报名地址:扬中市城市管理局三楼人事科(市区江洲西路319号);

时间:9月30日-10月22日;

初审资料: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

(二)审核确认

通过初审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条件,即视为报名成功。

三、面试

(一)组织形式

面试量化考察应聘人员身体机能素质,进行《国民体质测试》,给予客观综合评价。

(二)组织实施

由扬中市城市管理局会同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三)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9:00-18:00;

面试地点:扬中市奥体中心;

面试成绩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可凭相关证件号码查询;

面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成绩同分,则加试400米成绩。体检项目由入围人员提供职工入职体检合格报告,根据体检报告确定是否合格。政审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事业人员政审考察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城市管理局报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岗位要求

(一)岗位工作时间要求

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1.具体工作时间划分:①春、秋、冬季:10:00-14:00、17:00-21:00;②夏季:10:00-15:00、18:00-21:30(夏季中午就餐后另有40分钟休息时间);

2.中午就餐时间:11:10-11:40;

3.每天晚餐就餐后到岗,不另外安排就餐时间;

4.工作时间如有调整,以环管中心通知为准。

(二)巡回保洁工作要求

1.巡回保洁人员要能够熟练驾驶电瓶保洁车(三轮车),规范使用扫帚、铁锹等环卫作业工具;

2.巡回保洁人员在规定路段作业期间需勤走、勤看、勤扫,及时清理路面、果壳箱及垃圾桶周边散落垃圾和油污,确保污染物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有生活垃圾上门收集任务的巡回保洁路段,需按规定时间上门收集;

3.巡回保洁人员需配合生活垃圾清运人员清理大件垃圾或无主建筑装潢垃圾;

4.根据环管中心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各类应急保洁作业任务;

5.服从环管中心其他工作安排。

六、聘用手续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市城市管理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并约定试用期1个月。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76 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无任何纠葛。

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名单公布1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薪酬待遇

工资2490元/月,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安置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八、其他

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8368116(人社局),报名咨询电话:0511-88322236(城管局),监督电话:0511-88350500(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点击查看>>>

扬中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环卫巡回保洁作业管理考核办法

扬中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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