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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黑龙江双鸭山宝清县公安局招聘编外人员100人公告

2025-10-09 13:01来源:宝清县人民政府

共招100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09日

  • 2

    报名时间

    10月20日-10月24日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切实解决宝清县公安局警力配置不足问题,保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宝清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性质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人员100人,为政府雇员(无编制、非辅警),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3.双鸭山市行政区划内户籍,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30日(含)至2007年9月30日(含)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个人注册个体工商户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6.按规定的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依照《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见义勇为人员认定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决定的正式文件为准,以上加分项目仅可使用一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baoqing.gov.cn)、微看宝清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

(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1.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信用报告、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填报《宝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提交《宝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考生承诺书》(附件2),需要签名按捺手印,同时携带近期1寸同版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地点:公安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0469-2625097 (工作时间拨打)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条件审查及政治考察,报名条件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凭借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及笔试、面试。

时间:10月30日8时至16时

地点:宝清县公安大厦一楼

(五)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基础体能素质与岗位适配能力,综合考察考生的身体基础状态是否健康、能否适应工作岗位可能面临的体力消耗与突发状况,降低工作中因体能不足导致的安全风险。体能测试分三个项目,测评项目评分标准详看(附件3),体测满分为100分(分别为10米×4往返跑35分、1000米跑35分、纵跳摸高30分),体能测试后考生需在《宝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体能测评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2.笔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通过体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笔试人选范围。如出现体能测试后达不到1:3比例的情况,则全部进入笔试。

笔试的试卷命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家命题并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基础常识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低于40分(不含)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体测成绩×60%+(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体测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退役军人,学历高低,公安、司法类院校毕业生,依次优先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表达是否流畅、语言有无障碍、有无反党反国等不当言论等;面试不产生分值,不计入成绩,按照考察内容确定是否合格,面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以上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以实际发生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经过考察、考试、体检合格人员,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八)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用工单位负责全额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应严格按照相应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参与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耽误考试、考核、政治考察等环节,所产生任何后果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均与此次招聘考试无关。郑重提醒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宝清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生如有关于招聘政策、报名和考务等有关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469-2625097。(工作时间拨打)

特此公告。

附件1.宝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附件2.宝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考生承诺书

附件3.宝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表 

宝清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9月30日

为切实解决宝清县公安局警力配置不足问题,保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宝清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性质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人员100人,为政府雇员(无编制、非辅警),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3.双鸭山市行政区划内户籍,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30日(含)至2007年9月30日(含)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个人注册个体工商户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6.按规定的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依照《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见义勇为人员认定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决定的正式文件为准,以上加分项目仅可使用一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baoqing.gov.cn)、微看宝清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

(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1.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信用报告、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填报《宝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提交《宝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考生承诺书》(附件2),需要签名按捺手印,同时携带近期1寸同版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地点:公安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0469-2625097 (工作时间拨打)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条件审查及政治考察,报名条件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凭借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及笔试、面试。

时间:10月30日8时至16时

地点:宝清县公安大厦一楼

(五)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基础体能素质与岗位适配能力,综合考察考生的身体基础状态是否健康、能否适应工作岗位可能面临的体力消耗与突发状况,降低工作中因体能不足导致的安全风险。体能测试分三个项目,测评项目评分标准详看(附件3),体测满分为100分(分别为10米×4往返跑35分、1000米跑35分、纵跳摸高30分),体能测试后考生需在《宝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体能测评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2.笔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通过体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笔试人选范围。如出现体能测试后达不到1:3比例的情况,则全部进入笔试。

笔试的试卷命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家命题并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基础常识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低于40分(不含)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体测成绩×60%+(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体测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退役军人,学历高低,公安、司法类院校毕业生,依次优先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表达是否流畅、语言有无障碍、有无反党反国等不当言论等;面试不产生分值,不计入成绩,按照考察内容确定是否合格,面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以上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以实际发生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经过考察、考试、体检合格人员,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八)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用工单位负责全额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应严格按照相应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参与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耽误考试、考核、政治考察等环节,所产生任何后果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均与此次招聘考试无关。郑重提醒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宝清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生如有关于招聘政策、报名和考务等有关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469-2625097。(工作时间拨打)

特此公告。

附件1.宝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附件2.宝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考生承诺书

附件3.宝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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