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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公告

2025-10-09 13:31来源:苏州高新区人才网

共招14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0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名(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5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户籍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9日至2007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以本科学历应聘的,其中大专升全日制本科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其本科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取得与其毕业学历相对应的学位。非本硕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同时取得相应本科学历和学位。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6.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7.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等各类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8.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报名截止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1)电脑端:https://zhaopinp.sndhr.com

(2)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 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新才易聘”二维码

3.报名及应聘材料上传:

2025年10月9日9:00—10月14日16:00。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上传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根据报名系统中提示要求添加附件,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料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 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1.岗位报考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核科目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日期为2025年10月25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10月22日10: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如笔试时间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4.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人岗相适度、专业契合度等方面。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怀孕应聘人员暂不进行X光等项目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0879。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0512-69584728(苏州科技城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苏州医院)

0512-69585035(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

0512-68750833(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新区中医医院);

招聘主管单位电话:0512-687508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6:30。

点击下载>>>

附件1.《2025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9月30日

根据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名(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5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户籍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9日至2007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以本科学历应聘的,其中大专升全日制本科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其本科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取得与其毕业学历相对应的学位。非本硕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同时取得相应本科学历和学位。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6.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7.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等各类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8.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报名截止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1)电脑端:https://zhaopinp.sndhr.com

(2)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 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新才易聘”二维码

3.报名及应聘材料上传:

2025年10月9日9:00—10月14日16:00。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上传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根据报名系统中提示要求添加附件,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料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 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1.岗位报考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核科目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日期为2025年10月25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10月22日10: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如笔试时间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4.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人岗相适度、专业契合度等方面。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怀孕应聘人员暂不进行X光等项目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0879。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0512-69584728(苏州科技城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苏州医院)

0512-69585035(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

0512-68750833(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新区中医医院);

招聘主管单位电话:0512-687508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6:30。

点击下载>>>

附件1.《2025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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