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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市场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83人公告

2025-10-16 21:18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共73个职位,招83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16日

  • 2

    报名时间

    10月18日起至10月28日止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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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 政策研究岗(1) 北京 1 职位详情
2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 体系认证审核岗(2) 北京 2 职位详情
3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 服务认证审查岗(3) 北京 2 职位详情
4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 专职认证岗(4) 北京 1 职位详情
5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 人事管理岗(5) 北京 1 职位详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学院 党务岗(1) 广东 1 职位详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学院 教学管理岗(2) 广东 1 职位详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与评估中心 电子数据鉴定岗(1) 北京 1 职位详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与评估中心 公平竞争审查和平台经济研究岗(2) 北京 3 职位详情
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标准研究岗(1) 北京 1 职位详情
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计量检测岗(2) 北京 1 职位详情
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非棉纤维公证检验组织实施岗(3) 北京 1 职位详情
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岗(4) 北京 1 职位详情
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纺织服装产业研究岗(5) 北京 1 职位详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公文综合岗(1) 北京 1 职位详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信息化专业技术岗(2) 北京 1 职位详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特医临床审评岗(3) 北京 1 职位详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保健食品工艺标准审评岗(4) 北京 1 职位详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财务管理岗(1) 北京 1 职位详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数据挖掘分析岗(2) 北京 1 职位详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缺陷调查工程师岗(3) 北京 1 职位详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缺陷调查工程师岗(4) 北京 1 职位详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机动车安全缺陷调查岗(5) 北京 1 职位详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机动车安全缺陷调查岗(6) 北京 1 职位详情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几何量计量检测岗(1) 北京 2 职位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市场监管总局12家直属事业单位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详见招聘单位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岗位专业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聘人员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因在京单位落户指标及相关政策要求,部分社会招聘岗位允许符合在京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报考,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非在京单位无北京市常住户口要求。

8.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在报名时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应于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博士后出站时间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9.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有关政策规定。

10.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和考试

1.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s://lusiax.com/ecos/1757264703)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起至10月28日止。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审核且需参加公共笔试的考生,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于后续公共笔试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试确认。逾期未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考试。详见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5.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院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情况,并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2.招聘单位将在报名网站或单位官网等渠道发布考试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关注。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市场监管总局人事司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根据工作需要,市场监管总局12家直属事业单位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详见招聘单位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岗位专业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聘人员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因在京单位落户指标及相关政策要求,部分社会招聘岗位允许符合在京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报考,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非在京单位无北京市常住户口要求。

8.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在报名时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应于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博士后出站时间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9.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有关政策规定。

10.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和考试

1.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s://lusiax.com/ecos/1757264703)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起至10月28日止。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审核且需参加公共笔试的考生,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于后续公共笔试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试确认。逾期未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考试。详见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5.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院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情况,并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2.招聘单位将在报名网站或单位官网等渠道发布考试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关注。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市场监管总局人事司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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