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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0人公告

2025-10-28 09:21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共35个职位,招180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2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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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和工作人员交流审批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4〕76号)、《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 日 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大人社发〔2018〕486号)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大连金普新区2026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18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金普新区2026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6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上述院校研究生及音、体、美专业不限师范类。应届生含择业期(2024、2025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报考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须在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7日及之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 日 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公费师范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talents.dljp.gov.cn/)以及相关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就业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各位考生于10月30日上午8:30——11:00到东北师范大学人民大街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三楼报告厅投递报名材料。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请各位毕业生携带以下材料:

1.《大连金普新区2026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提前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片)(附件2);

2.身 份 证和学生证复印件。(2024、2025年择业期毕业生学生证可不交);

3.《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2024、2025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要提交手写的承诺书(写在A4纸上),内容为:“本人XXX,身 份 证号:XXXXX,是XXX年择业期毕业生,本人承诺自毕业后无工作经历,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属于应届生身份。”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要有标题、有内容、有署名、有日期,格式要规范。

4.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还需提交本科学历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及网上认证件。(网上认证件是指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4、2025年择业期毕业生需提供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网上认证件,网上认证件同上。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加盖院校公章);

6.以本科学历报考(非音体美学科)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能证明本科为师范类);

7.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确认件(“网上确认件”指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手写的承诺书(写在A4纸上),内容为:“本人XXX,身 份 证号:XXXXX,是XX年应届毕业生,本人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若未取得,不予聘用。”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8.本人简历一份(A4规格)。

以上材料中报名表格及各类复印件全部使用A4规格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报名时携带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合格,不接受报名。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有报名意愿考生请加QQ群9 8 5 9 4 5 3 8 4,加群时需备注考生姓名和所报岗位。应聘岗位专业要求要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即用最高学历报名),应聘考生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要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若未达到竞争比例,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人选名单将在QQ群中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三)面试

面试将于10月31日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名QQ群中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群信息。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知识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如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相差过大,将适时增加综合评价面谈环节。依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确定考察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人选。确定为考察人选的,现场选岗并签订就业协议(一式四份),需提前准备好纸质三方协议。(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当天签订就业协议,无法提供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金普新区教育局负责。考察人选必须经过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与网上上传材料一致)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无故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工作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和服务期限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全日 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 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和工作群,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通畅,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和工作群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或者有证件造假等不诚信行为的,不再作为拟聘用人选。

(五)考生对招聘相关事项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411-39218693。

附件:

附件1:大连金普新区2026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大连金普新区2026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27日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和工作人员交流审批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4〕76号)、《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 日 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大人社发〔2018〕486号)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大连金普新区2026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18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金普新区2026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6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上述院校研究生及音、体、美专业不限师范类。应届生含择业期(2024、2025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报考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须在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7日及之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 日 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公费师范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talents.dljp.gov.cn/)以及相关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就业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各位考生于10月30日上午8:30——11:00到东北师范大学人民大街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三楼报告厅投递报名材料。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请各位毕业生携带以下材料:

1.《大连金普新区2026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提前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片)(附件2);

2.身 份 证和学生证复印件。(2024、2025年择业期毕业生学生证可不交);

3.《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2024、2025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要提交手写的承诺书(写在A4纸上),内容为:“本人XXX,身 份 证号:XXXXX,是XXX年择业期毕业生,本人承诺自毕业后无工作经历,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属于应届生身份。”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要有标题、有内容、有署名、有日期,格式要规范。

4.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还需提交本科学历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及网上认证件。(网上认证件是指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4、2025年择业期毕业生需提供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网上认证件,网上认证件同上。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加盖院校公章);

6.以本科学历报考(非音体美学科)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能证明本科为师范类);

7.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确认件(“网上确认件”指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手写的承诺书(写在A4纸上),内容为:“本人XXX,身 份 证号:XXXXX,是XX年应届毕业生,本人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若未取得,不予聘用。”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8.本人简历一份(A4规格)。

以上材料中报名表格及各类复印件全部使用A4规格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报名时携带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合格,不接受报名。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有报名意愿考生请加QQ群9 8 5 9 4 5 3 8 4,加群时需备注考生姓名和所报岗位。应聘岗位专业要求要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即用最高学历报名),应聘考生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要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若未达到竞争比例,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人选名单将在QQ群中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三)面试

面试将于10月31日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名QQ群中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群信息。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知识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如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相差过大,将适时增加综合评价面谈环节。依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确定考察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人选。确定为考察人选的,现场选岗并签订就业协议(一式四份),需提前准备好纸质三方协议。(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当天签订就业协议,无法提供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金普新区教育局负责。考察人选必须经过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与网上上传材料一致)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无故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工作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和服务期限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全日 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 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和工作群,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通畅,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和工作群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或者有证件造假等不诚信行为的,不再作为拟聘用人选。

(五)考生对招聘相关事项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411-39218693。

附件:

附件1:大连金普新区2026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大连金普新区2026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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