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5上四川教师考前重要分析冲刺直播
2025上四川教师考前重要分析冲刺直播
2025-11-14 11:45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共85个职位,招133人。
11月14日
11月13日-11月22日
待发布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11月2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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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及时补充师资力量,根据2025年下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计划
本批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33名。
二、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资料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三、考核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名额、岗位条件等详见《2025年下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岗)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1,以下简称《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条件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栏目要求相符。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内江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9.现已在内江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络预报名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下午6:00可进行网络预报,预报方式见《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备注栏。
提示: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报考者在报名时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相关高校或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2日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聘大厅;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朝阳楼110教室。
3.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者在现场报名规定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带至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网络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均要提供资料现场审核,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1)所需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以上资料审核原件同时收取复印件一套。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教师资格证明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并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复核备案。
(2)发放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3)其他事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二)考核
1.开考比例: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展考核。
2.考核形式:笔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综合面试的依据。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名额与综合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进入综合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综合面试;因综合面试缺考等原因,造成综合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综合面试正常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卷面总分150分,笔试成绩按100分折算),综合面试总分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此次考核招聘同一岗位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笔试成绩低于此分数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主要内容:内江市第十五中学及内江市桐梓坝小学岗位考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其余岗位考查学科专业知识。
综合面试包括教育教学试讲和综合测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综合面试等后续相关事宜,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如手机关机、无法接通等),视为自动放弃。
若某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未超过5:1的,则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核时间、地点
(1)笔试。
笔试时间:11月22日下午3:00(2:30前报到)
笔试地点:三个现场报名点的指定测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当日,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带本人照片的社保卡实体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下同)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11月29日
综合面试地点:内江市
综合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综合面试当日,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综合面试。
4.考核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成绩排名情况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三)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签订协议。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了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只进行了综合面试的岗位,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
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在综合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人员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四)综合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因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合格后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人员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在考察阶段按照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在考察阶段按照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相关书面意见的,视为弃权。
(五)公示
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编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程序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
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书;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七、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考生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核招聘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具体事项请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2-2228366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0832-2023751
监督电话:
中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2067193
中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2-210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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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下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岗)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5年下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岗)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1月13日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及时补充师资力量,根据2025年下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计划
本批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33名。
二、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资料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三、考核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名额、岗位条件等详见《2025年下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岗)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1,以下简称《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条件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栏目要求相符。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内江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9.现已在内江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络预报名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下午6:00可进行网络预报,预报方式见《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备注栏。
提示: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报考者在报名时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相关高校或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2日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聘大厅;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朝阳楼110教室。
3.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者在现场报名规定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带至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网络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均要提供资料现场审核,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1)所需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以上资料审核原件同时收取复印件一套。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教师资格证明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并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复核备案。
(2)发放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3)其他事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二)考核
1.开考比例: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展考核。
2.考核形式:笔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综合面试的依据。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名额与综合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进入综合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综合面试;因综合面试缺考等原因,造成综合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综合面试正常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卷面总分150分,笔试成绩按100分折算),综合面试总分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此次考核招聘同一岗位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笔试成绩低于此分数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主要内容:内江市第十五中学及内江市桐梓坝小学岗位考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其余岗位考查学科专业知识。
综合面试包括教育教学试讲和综合测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综合面试等后续相关事宜,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如手机关机、无法接通等),视为自动放弃。
若某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未超过5:1的,则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核时间、地点
(1)笔试。
笔试时间:11月22日下午3:00(2:30前报到)
笔试地点:三个现场报名点的指定测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当日,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带本人照片的社保卡实体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下同)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11月29日
综合面试地点:内江市
综合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综合面试当日,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综合面试。
4.考核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成绩排名情况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三)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签订协议。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了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只进行了综合面试的岗位,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
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在综合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人员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四)综合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因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合格后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人员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在考察阶段按照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在考察阶段按照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相关书面意见的,视为弃权。
(五)公示
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编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程序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
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书;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七、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考生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核招聘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具体事项请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2-2228366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0832-2023751
监督电话:
中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2067193
中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2-210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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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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