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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高层次人才48人公告(第一批)

2025-11-21 15:57来源: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共24个职位,招48人。

  • 1

    公告发布

    11月2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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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妇科医师 浙江 -嘉兴市 4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产科医师 浙江 -嘉兴市 2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生殖医学中心医师 浙江 -嘉兴市 1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儿科医师 浙江 -嘉兴市 9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口腔医师 浙江 -嘉兴市 3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中医妇科医师 浙江 -嘉兴市 1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中医儿科医师 浙江 -嘉兴市 1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中医针灸推拿医师 浙江 -嘉兴市 1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小儿外科医师 浙江 -嘉兴市 1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内科医师 浙江 -嘉兴市 2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重症医学科医师 浙江 -嘉兴市 1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乳腺科医师 浙江 -嘉兴市 1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麻醉医师 浙江 -嘉兴市 3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皮肤科医师 浙江 -嘉兴市 2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心理卫生科医师 浙江 -嘉兴市 1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康复医师 浙江 -嘉兴市 1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超声科医师 浙江 -嘉兴市 6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放射科医师 浙江 -嘉兴市 1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病理医师 浙江 -嘉兴市 1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检验技师 浙江 -嘉兴市 1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药剂科药师 浙江 -嘉兴市 1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药剂科中药师 浙江 -嘉兴市 1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心理治疗师 浙江 -嘉兴市 1 职位详情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护理 浙江 -嘉兴市 2 职位详情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32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嘉兴妇女儿童医院、嘉兴大学附属妇儿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占地100亩,建筑总面积14.10万平方米,核定床位920张,现有职工1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311人,硕士及以上学位294人。

医院立足“妇女生命全周期、儿童生长全过程”,构建“专科特色显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的医疗发展格局,打造以妇科、产科、儿科为龙头,综合学科为基础的学科矩阵。同时拥有孕产期保健和新生儿保健两个国家级特色专科,提供从孕前、孕期、产时、新生儿、儿童等全周期妇幼保健服务,拥有省市共建重点学科和培育学科4个,省级“小而强”临床培育创新团队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市级重点学科6个,市级重点创新团队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2个,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1个。

医院是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市生殖医学中心、市胎儿医学中心、市出生缺陷防治中心、市妇女儿童心理健康联合诊疗中心、市妇科内分泌诊治中心、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市妇幼卫生信息中心及妇产科妇幼保健质控中心等。

医院以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场景,推动妇幼健康服务从疾病治疗向全周期健康管理转型,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推出“金摇篮”产科特需服务,树立高品质孕产服务区域标杆。获批成为浙北区域唯一开展“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的医疗机构。推出连续性孕产全周期服务新模式,打造四大产前/产后专家团队提供连续性医疗服务。创新个性化服务满足多元需求,开设“早孕关爱门诊”“更年期保健门诊”“中医特色治疗中心”“心理健康中心”“母婴照护中心”。

医院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牵头建立“红船领航·妇幼健康联盟”,联盟单位遍布全国各地。党建工作、美丽医院建设等经验做法多次在全国、长三角等会议上作交流。先后被授予“全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全国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全国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标杆单位”“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等荣誉称号。2023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级A。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24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48名。

点击查看》》详情

备注: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

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或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2024届、2025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要求有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于2025年12月5日前取得;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报考的,须于2025年12月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五)岗位序号1至8号、20至22号的招聘岗位须提供:2022年至今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或已录用(须提供杂志社录用证明)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论文1篇及以上(其中SCI为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第一的通讯作者)。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5年12月5日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17:00止。

网址: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网站(https://weixin19.jxfby.com/mediinfo-wain-duiwaigl-web/#/tongZhiGG/800983553784418304)

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网站实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聘网“应聘须知”栏目。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无效报名。逾期报名通道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但在各高校双选会可投递纸质简历。在各高校双选会投递纸质简历的人员,需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登录本院招聘网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未登录本院招聘网报名的人员,视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招聘网先填写简历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本人签名后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5)符合招聘条件的论文扫描件(岗位序号1至8号、20至22号的招聘岗位必须提供):已发表的提供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扫描件,未发表已录用的提供杂志社录用证明及校样稿扫描件,SCI文章需同时提供正规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收录证明扫描件;

(6)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7)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考察前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扫描件;

(8)已离职的须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原件扫描件;

(9)2024届、2025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还须提供择业期承诺书(附件2)等相关材料;

(10)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劳动合同)及就业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

1.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认定,对于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按该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则综合审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审核确定。

2.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根据初审意见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因材料不齐且超过网上报名期限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医院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后的24小时内,补齐原报岗位所需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视作放弃报名。

3.资格初审结果、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医院官网、招聘网站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1.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岗位序号4号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60人的,其余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15倍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为招聘计划人数15倍及以下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的,笔试、面试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另行安排加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相等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3.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4.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须提供的原件材料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5.各招聘岗位考试方式、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均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合格(低于60分)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相应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12月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文件规定解释和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jxfby.com/),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074760

联 系 人:沈老师、张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87703

附件:

1.嘉兴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一批)报名登记表

2.择业期承诺书(样张)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1月21日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32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嘉兴妇女儿童医院、嘉兴大学附属妇儿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占地100亩,建筑总面积14.10万平方米,核定床位920张,现有职工1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311人,硕士及以上学位294人。

医院立足“妇女生命全周期、儿童生长全过程”,构建“专科特色显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的医疗发展格局,打造以妇科、产科、儿科为龙头,综合学科为基础的学科矩阵。同时拥有孕产期保健和新生儿保健两个国家级特色专科,提供从孕前、孕期、产时、新生儿、儿童等全周期妇幼保健服务,拥有省市共建重点学科和培育学科4个,省级“小而强”临床培育创新团队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市级重点学科6个,市级重点创新团队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2个,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1个。

医院是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市生殖医学中心、市胎儿医学中心、市出生缺陷防治中心、市妇女儿童心理健康联合诊疗中心、市妇科内分泌诊治中心、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市妇幼卫生信息中心及妇产科妇幼保健质控中心等。

医院以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场景,推动妇幼健康服务从疾病治疗向全周期健康管理转型,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推出“金摇篮”产科特需服务,树立高品质孕产服务区域标杆。获批成为浙北区域唯一开展“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的医疗机构。推出连续性孕产全周期服务新模式,打造四大产前/产后专家团队提供连续性医疗服务。创新个性化服务满足多元需求,开设“早孕关爱门诊”“更年期保健门诊”“中医特色治疗中心”“心理健康中心”“母婴照护中心”。

医院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牵头建立“红船领航·妇幼健康联盟”,联盟单位遍布全国各地。党建工作、美丽医院建设等经验做法多次在全国、长三角等会议上作交流。先后被授予“全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全国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全国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标杆单位”“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等荣誉称号。2023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级A。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24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4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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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

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或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2024届、2025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要求有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于2025年12月5日前取得;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报考的,须于2025年12月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五)岗位序号1至8号、20至22号的招聘岗位须提供:2022年至今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或已录用(须提供杂志社录用证明)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论文1篇及以上(其中SCI为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第一的通讯作者)。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5年12月5日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17:00止。

网址: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网站(https://weixin19.jxfby.com/mediinfo-wain-duiwaigl-web/#/tongZhiGG/800983553784418304)

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网站实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聘网“应聘须知”栏目。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无效报名。逾期报名通道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但在各高校双选会可投递纸质简历。在各高校双选会投递纸质简历的人员,需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登录本院招聘网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未登录本院招聘网报名的人员,视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招聘网先填写简历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本人签名后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5)符合招聘条件的论文扫描件(岗位序号1至8号、20至22号的招聘岗位必须提供):已发表的提供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扫描件,未发表已录用的提供杂志社录用证明及校样稿扫描件,SCI文章需同时提供正规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收录证明扫描件;

(6)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7)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考察前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扫描件;

(8)已离职的须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原件扫描件;

(9)2024届、2025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还须提供择业期承诺书(附件2)等相关材料;

(10)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劳动合同)及就业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

1.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认定,对于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按该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则综合审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审核确定。

2.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根据初审意见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因材料不齐且超过网上报名期限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医院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后的24小时内,补齐原报岗位所需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视作放弃报名。

3.资格初审结果、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医院官网、招聘网站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1.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岗位序号4号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60人的,其余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15倍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为招聘计划人数15倍及以下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的,笔试、面试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另行安排加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相等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3.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4.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须提供的原件材料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5.各招聘岗位考试方式、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均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合格(低于60分)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相应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12月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文件规定解释和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jxfby.com/),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074760

联 系 人:沈老师、张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87703

附件:

1.嘉兴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一批)报名登记表

2.择业期承诺书(样张)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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