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300-999

登录 | 注册

登录 / 注册后,可享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订阅公告预约订阅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智能一键选岗智能一键选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考试公告预约考试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每日推荐备考每日推荐备考

2025江苏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司法辅助人员2人公告

2025-11-24 15:28来源:京口区人民政府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11月2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办法(试行)》(镇京办〔2018〕54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工作人员队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司法辅助人员共2名。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体貌端正;

(五)具有镇江市户籍;

(六)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与京口区人民法院已存在劳动关系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审判机关工作的。

二、应聘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二)报名地点: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主楼1楼执行听证室(镇江市京口区焦山路200号)。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编外用工报名表》1份(附件2),交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京口区人民法院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京口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kou.gov.cn/)公示。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以上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工作。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kou.gov.cn/)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应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建立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对应岗位后备人员库。本次招录的编外聘用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启用备用库,并根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人员库等额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后备库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1—83686910(京口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11-83686909(京口区人民法院督察工作组)、0511-80859057(京口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此公告由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

2.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4日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办法(试行)》(镇京办〔2018〕54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工作人员队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司法辅助人员共2名。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体貌端正;

(五)具有镇江市户籍;

(六)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与京口区人民法院已存在劳动关系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审判机关工作的。

二、应聘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二)报名地点: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主楼1楼执行听证室(镇江市京口区焦山路200号)。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编外用工报名表》1份(附件2),交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京口区人民法院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京口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kou.gov.cn/)公示。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以上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工作。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kou.gov.cn/)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应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建立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对应岗位后备人员库。本次招录的编外聘用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启用备用库,并根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人员库等额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后备库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1—83686910(京口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11-83686909(京口区人民法院督察工作组)、0511-80859057(京口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此公告由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

2.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4日

优课推荐

公告预约

考试查询系统

  • 请选择年份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请选择省份

    省份 地市 县区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请选择意向考试项目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教师招聘
    • 国企招聘
    • 医疗卫生
    • 选调生
    • 公选/遴选
    • 公益性岗位
    • 招警
    • 辅警
    • 银行考试
    • 农村信用社
    • 教师资格
    • 特岗教师
    • 社区工作者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会计考试
    • 考研
    • 军转干
    • 社会工作师
    • 医学考试
    • 乡镇公务员

提示:地区和考试项目关联公告推送,请慎重选择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微信公众号
中公APP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售后服务:010-83433000
商务合作:010-8343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