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军队文职历年试题(免费领取)
军队文职历年试题(免费领取)
2025-11-27 09:48来源:临高县人民政府
共招2人。
11月27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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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临高县拆迁安置工作服务中心现特面向社会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信息采集员1名、信访接待员1名。
三、工作内容
负责临高县拆迁安置工作服务中心信息采集、信访接待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地点
临高县临城镇县委大院3号楼6楼县拆迁服务中心。
五、薪酬待遇
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发放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六、招聘对象和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
6.随军家属。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临高县临城镇县委大院3号楼6楼县拆迁服务中心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2.提供相应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型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八、资格审查和录用
1.由县拆迁安置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试;
2.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九、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
联系电话:18389966148
临高县拆迁安置工作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因工作需要,经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临高县拆迁安置工作服务中心现特面向社会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信息采集员1名、信访接待员1名。
三、工作内容
负责临高县拆迁安置工作服务中心信息采集、信访接待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地点
临高县临城镇县委大院3号楼6楼县拆迁服务中心。
五、薪酬待遇
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发放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六、招聘对象和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
6.随军家属。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临高县临城镇县委大院3号楼6楼县拆迁服务中心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2.提供相应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型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八、资格审查和录用
1.由县拆迁安置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试;
2.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九、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
联系电话:18389966148
临高县拆迁安置工作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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