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辅警核心要点秘训
石家庄辅警核心要点秘训
2025-12-01 14:31来源:巨鹿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共招1人。
12月01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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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项
01、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县(市、区)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9日至2007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情形的。
02、报名方法: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站: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110.249.194.200:89)。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日9:00至12月9日17:00。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3日9:00至12月10日17:00。
03、招聘程序:
1、技能测试
主要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看打录入、听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2、笔试内容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考试采用填涂卡作答方式,实行100分制。考试时间90分钟,不指定参考用书。
3、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分为技能测试(占总成绩20%)和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综合能力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对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一科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技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4、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采用“体操打分”方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侧重考察面试人员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6分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生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40%。
总成绩查询: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110.249.194.200:89)。
5、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依次按照学历高者、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因取消考生成绩、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而产生的体检、考察人员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110.249.194.200:89)公示5个工作日。
04、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上一年度本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并根据市人社、财政部门薪酬调整标准执行。所需经费(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社局联合成立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程监督工作。本次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咨询监督电话:0319-2236030(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体事项
01、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县(市、区)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9日至2007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情形的。
02、报名方法: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站: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110.249.194.200:89)。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日9:00至12月9日17:00。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3日9:00至12月10日17:00。
03、招聘程序:
1、技能测试
主要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看打录入、听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2、笔试内容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考试采用填涂卡作答方式,实行100分制。考试时间90分钟,不指定参考用书。
3、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分为技能测试(占总成绩20%)和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综合能力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对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一科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技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4、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采用“体操打分”方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侧重考察面试人员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6分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生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40%。
总成绩查询: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110.249.194.200:89)。
5、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依次按照学历高者、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因取消考生成绩、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而产生的体检、考察人员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110.249.194.200:89)公示5个工作日。
04、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上一年度本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并根据市人社、财政部门薪酬调整标准执行。所需经费(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社局联合成立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程监督工作。本次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咨询监督电话:0319-2236030(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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