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基-非法(理论)
公基-非法(理论)
2025-12-01 15:07来源: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
共招0人。
12月01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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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国民营养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健康中国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对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聚焦食物营养,建立评价和认证体系,可推动农业与食品产业营养健康转型,培育优质食品品牌和企业,帮助消费者选择健康食物,服务国家食物营养战略。
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评价认证中心,围绕“建设权威评价认证体系、服务国家食物营养战略”的核心目标,致力于构建科学完善的农产品与食品质量检测评价与标准体系,为产品、服务、系统、企业等进行科学评价和认证,授权相关标签标识、发布行业白皮书或共建研发中心、实践基地、专家工作站等,并建立认证产品的宣传推广体系。
评价认证中心依托自有科研平台以及多领域合作机构,为地方政府、企业提供丰富的服务内容,涵盖标准制修订、检测与评价服务、认证服务、联合发布行业白皮书或产业发展报告、产业发展规划与设计服务、科创平台共建服务等业务。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1-2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岗位职责
1.开展产品质量分析评价,负责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标准与行业报告编制工作;
2.负责协同各平台力量,进行认证工作和区域品牌建设,推进成果转化相关工作;
3. 产品研发岗位:协助进行产品原料选配、生产工艺优化、产品质量评价及产品市场评估,推动健康功能产品的研发系列工作。
4.完成团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要求
1.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国家政策法规。
2.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团队意识;
3. 农产品加工与食品科学、营养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以及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健康食品认证评价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地址及工资待遇
1.工作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8号楼;
2.工资待遇:工资参照本单位同等职级工资标准,五险一金,表现优异者予以绩效奖励;
3.按有关程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代表性成果及毕业证书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2.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收到面试通知,面试合格后择优聘用;
3.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录用。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卢老师,电话:18610533114
2.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luman@caas.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科研助理”,收到申请材料后将与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沟通并通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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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国民营养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健康中国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对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聚焦食物营养,建立评价和认证体系,可推动农业与食品产业营养健康转型,培育优质食品品牌和企业,帮助消费者选择健康食物,服务国家食物营养战略。
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评价认证中心,围绕“建设权威评价认证体系、服务国家食物营养战略”的核心目标,致力于构建科学完善的农产品与食品质量检测评价与标准体系,为产品、服务、系统、企业等进行科学评价和认证,授权相关标签标识、发布行业白皮书或共建研发中心、实践基地、专家工作站等,并建立认证产品的宣传推广体系。
评价认证中心依托自有科研平台以及多领域合作机构,为地方政府、企业提供丰富的服务内容,涵盖标准制修订、检测与评价服务、认证服务、联合发布行业白皮书或产业发展报告、产业发展规划与设计服务、科创平台共建服务等业务。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1-2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岗位职责
1.开展产品质量分析评价,负责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标准与行业报告编制工作;
2.负责协同各平台力量,进行认证工作和区域品牌建设,推进成果转化相关工作;
3. 产品研发岗位:协助进行产品原料选配、生产工艺优化、产品质量评价及产品市场评估,推动健康功能产品的研发系列工作。
4.完成团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要求
1.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国家政策法规。
2.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团队意识;
3. 农产品加工与食品科学、营养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以及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健康食品认证评价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地址及工资待遇
1.工作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8号楼;
2.工资待遇:工资参照本单位同等职级工资标准,五险一金,表现优异者予以绩效奖励;
3.按有关程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代表性成果及毕业证书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2.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收到面试通知,面试合格后择优聘用;
3.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录用。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卢老师,电话:18610533114
2.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luman@caas.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科研助理”,收到申请材料后将与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沟通并通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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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