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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司法部在京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2025-12-03 20:27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共招13人。

  • 1

    公告发布

    12月03日

  • 2

    报名时间

    12月8日上午9时至12月12日下午17时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我部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司法部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的社会人员。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报考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

7.年龄一般应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情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确定。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8日上午9时至12月12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每人限报1个岗位。提交报名申请后,资格审查通过或处于未审查阶段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3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及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未达到5:1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采用现场纸笔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收到手机短信或电话提醒,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在笔试公告发布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未及时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7日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按每个岗位分别排序,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5:1比例时,以实际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数为准。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考生可于7日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1:1的权重确定面试人员总成绩,依据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将接到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2.考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如有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司法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详细、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2.报考咨询电话详见《司法部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后)。

3.监督电话:010-65153645,电子邮箱:zzbzsc@moj.gov.cn

4.上述招聘工作时间及事项如有调整,以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最新公告为准。

司法部政治部

2025年12月3日

附件下载:

司法部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我部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司法部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的社会人员。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报考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

7.年龄一般应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情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确定。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8日上午9时至12月12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每人限报1个岗位。提交报名申请后,资格审查通过或处于未审查阶段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3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及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未达到5:1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采用现场纸笔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收到手机短信或电话提醒,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在笔试公告发布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未及时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7日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按每个岗位分别排序,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5:1比例时,以实际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数为准。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考生可于7日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1:1的权重确定面试人员总成绩,依据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将接到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2.考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如有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司法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详细、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2.报考咨询电话详见《司法部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后)。

3.监督电话:010-65153645,电子邮箱:zzbzsc@moj.gov.cn

4.上述招聘工作时间及事项如有调整,以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最新公告为准。

司法部政治部

2025年12月3日

附件下载:

司法部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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