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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宁波市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招聘运输车队驾驶员1人公告

2025-12-05 17:38来源:余姚人才网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12月05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运输车队驾驶员1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余姚市谭家岭西路39号(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304办公室)

报名方法:报名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自行下载),另外还需提供3年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记录证明(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考试,采用技能测试的形式。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测试内容、办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三)体检

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各岗位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报名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报名时,请按要求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一次性提供所需证件资料,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所填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

(四)本次考试成绩合格的未录用人员,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五)本公告由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6277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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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5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运输车队驾驶员1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余姚市谭家岭西路39号(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304办公室)

报名方法:报名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自行下载),另外还需提供3年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记录证明(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考试,采用技能测试的形式。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测试内容、办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三)体检

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各岗位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报名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报名时,请按要求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一次性提供所需证件资料,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所填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

(四)本次考试成绩合格的未录用人员,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五)本公告由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6277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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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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