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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湖南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等人员3人公告

2026-01-09 09:02来源: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共招3人。

  • 1

    公告发布

    01月0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因法院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名、辅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职责

(一)司法辅助人员

主要从事书记员等司法辅助性工作。

(二)辅警

主要从事法院机关安保、值庭、押解、看管等,协助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及车辆驾驶。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专业能力;

5.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司法辅助人员岗位:性别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2)辅警岗位:限男性,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

2.本人或直系亲属曾经吸贩毒、参加邪教组织的;

3.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开除(党籍、学籍)处分的;

6.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7.有纹身的;

8.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的;

9.怀孕或哺乳期的;

10.本人及近亲属与我院在审、在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11.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法律义务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到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1月9日

(二)报名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45-682719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携带资料:

1.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没有领取毕业证的需提交现在读学校的学历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1张。

3.个人简历一份,需本人亲笔撰写。

(五)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和体貌身高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应聘者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应聘者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解聘。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司法辅助人员及辅警岗位考试内容均为法律知识、计算机基础运用知识、时事政治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技能测试

(1)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计算机速录测试采取现场操作测试,主要测评计算机录入文字的速度和准确率以及文字编辑能力。

(2)辅警岗位:进行体(技)能测试

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技)能测评标准。

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急处突、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成绩计算

笔试、技(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最后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技(体)能测试×2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如考生政审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工资待遇及相关事项

(一)原则上按单位正常作息时间上班,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二)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本院党组研究后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基本工资2000元/月,工资包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单位保险部分由单位承担;享有月基础绩效奖和年终绩效奖;超过一定年限可按本院的规定增加工龄工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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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计划

因法院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名、辅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职责

(一)司法辅助人员

主要从事书记员等司法辅助性工作。

(二)辅警

主要从事法院机关安保、值庭、押解、看管等,协助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及车辆驾驶。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专业能力;

5.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司法辅助人员岗位:性别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2)辅警岗位:限男性,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

2.本人或直系亲属曾经吸贩毒、参加邪教组织的;

3.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开除(党籍、学籍)处分的;

6.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7.有纹身的;

8.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的;

9.怀孕或哺乳期的;

10.本人及近亲属与我院在审、在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11.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法律义务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到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1月9日

(二)报名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45-682719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携带资料:

1.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没有领取毕业证的需提交现在读学校的学历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1张。

3.个人简历一份,需本人亲笔撰写。

(五)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和体貌身高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应聘者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应聘者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解聘。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司法辅助人员及辅警岗位考试内容均为法律知识、计算机基础运用知识、时事政治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技能测试

(1)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计算机速录测试采取现场操作测试,主要测评计算机录入文字的速度和准确率以及文字编辑能力。

(2)辅警岗位:进行体(技)能测试

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技)能测评标准。

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急处突、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成绩计算

笔试、技(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最后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技(体)能测试×2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如考生政审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工资待遇及相关事项

(一)原则上按单位正常作息时间上班,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二)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本院党组研究后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基本工资2000元/月,工资包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单位保险部分由单位承担;享有月基础绩效奖和年终绩效奖;超过一定年限可按本院的规定增加工龄工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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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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