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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河南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11人公告

2026-01-13 09:14来源:国家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共招11人。

  • 1

    公告发布

    01月1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名,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环境服务中心1名,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服务中心1名,邓襄镇人民政府2名,湘江路管理办公室2名,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名。

二、招聘条件

漯河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员,且已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流程

(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符合条件人员,请到常住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劳保所办理《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状态,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现场审核报名登记。已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携有关材料到联创大厦6楼6017办公室(漯河市中山路与湘江路交叉口东北角)进行现场审核,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和承诺书。

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和近期彩色1寸照片;

2、属于零就业家庭的,需携带户口本;属于高校毕业生的,需携带毕业证等。

四、人员待遇

聘用期限最长为三年。月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负担。

五、其他事项

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事宜请与当地基层劳保所联系咨询。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0395-2695026

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名,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环境服务中心1名,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服务中心1名,邓襄镇人民政府2名,湘江路管理办公室2名,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名。

二、招聘条件

漯河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员,且已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流程

(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符合条件人员,请到常住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劳保所办理《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状态,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现场审核报名登记。已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携有关材料到联创大厦6楼6017办公室(漯河市中山路与湘江路交叉口东北角)进行现场审核,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和承诺书。

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和近期彩色1寸照片;

2、属于零就业家庭的,需携带户口本;属于高校毕业生的,需携带毕业证等。

四、人员待遇

聘用期限最长为三年。月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负担。

五、其他事项

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事宜请与当地基层劳保所联系咨询。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0395-269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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