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医疗卫生招聘千题千解
山东医疗卫生招聘千题千解
2026-02-27 17:12来源:象州警方公众号
共3个职位,招30人。
02月27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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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辅警 30 人,具体岗位详见《象州县公安局 2026 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 1)。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象州县公安局工作实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2008 年 2 月 25 日之前出生)、30 周岁以下(1995 年 2 月 24 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5 日;
应当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身心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有公安工作经验的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人员;
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情形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曾在象州县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5 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象州县象州镇安和路 1 号象州县公安局 705 办公室)。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及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 “学历查询” 板块获取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选择 “在线验证报告” 并申请,下载 PDF 格式文件)、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士官士兵还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 1 寸免冠彩照 2 张、《象州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考试方式:闭卷,主要考核考生的公安基础知识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等(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以上为合格。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男子组标准如下:
表格
项目标准(30 岁(含)以下)
10 米 ×4 往返跑≤13″1
1000 米跑≤4′25″
纵跳摸高≥265 厘米
测试次数:纵跳摸高不超过 3 次,10 米 ×4 往返跑测评次数为 2 次,1000 米跑的测评次数为 1 次。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经体能测评合格并入围的考生。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测试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体检人员:笔试成绩 40% 与面试成绩 60% 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设置 1:1 的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辅警政审标准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 40% 与面试成绩 60% 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的渠道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经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象州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 10 天。
六、签订劳动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由象州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一)工资待遇
按照单位规定薪酬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年度体检等。
(二)其他福利待遇
享受辅警层级工资、加班补贴、伙食补助、年度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待遇等。
八、其他要求
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
联系人:韦警官
联系电话:0772-4366113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辅警 30 人,具体岗位详见《象州县公安局 2026 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 1)。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象州县公安局工作实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2008 年 2 月 25 日之前出生)、30 周岁以下(1995 年 2 月 24 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5 日;
应当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身心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有公安工作经验的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人员;
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情形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曾在象州县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5 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象州县象州镇安和路 1 号象州县公安局 705 办公室)。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及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 “学历查询” 板块获取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选择 “在线验证报告” 并申请,下载 PDF 格式文件)、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士官士兵还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 1 寸免冠彩照 2 张、《象州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考试方式:闭卷,主要考核考生的公安基础知识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等(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以上为合格。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男子组标准如下:
表格
项目标准(30 岁(含)以下)
10 米 ×4 往返跑≤13″1
1000 米跑≤4′25″
纵跳摸高≥265 厘米
测试次数:纵跳摸高不超过 3 次,10 米 ×4 往返跑测评次数为 2 次,1000 米跑的测评次数为 1 次。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经体能测评合格并入围的考生。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测试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体检人员:笔试成绩 40% 与面试成绩 60% 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设置 1:1 的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辅警政审标准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 40% 与面试成绩 60% 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的渠道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经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象州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 10 天。
六、签订劳动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由象州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一)工资待遇
按照单位规定薪酬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年度体检等。
(二)其他福利待遇
享受辅警层级工资、加班补贴、伙食补助、年度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待遇等。
八、其他要求
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
联系人:韦警官
联系电话:0772-4366113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