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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湖北理工学院人才引进120人公告

2026-03-04 15:09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18个职位,招120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04日

  • 2

    报名时间

    03月04日-12月31日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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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 专任教师1 湖北 2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专任教师2 湖北 3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专任教师3 湖北 5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工程实践创新中心专任教师4 湖北 10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专任教师5 湖北 9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专任教师6 湖北 9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医学院专任教师7 湖北 11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计算机学院专任教师8 湖北 6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专任教师9 湖北 6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10 湖北 10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新材料与绿色化工学院专任教师11 湖北 10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专任教师12 湖北 10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13 湖北 6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艺术学院专任教师14 湖北 6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师范学院专任教师15 湖北 6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16 湖北 3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17 湖北 5 职位详情
湖北理工学院 体育部专任教师18 湖北 3 职位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我校2026年人才引进1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理工学院地处华夏青铜文化发祥地、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黄石市。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育人的圣地、学术的殿堂。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高校,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教育厅首批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高校之一,是湖北省高校应用型联盟首届轮值主席单位,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62人,其中教授137人,博士430余人。学校各类教学、科研平台资源丰富,现有5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4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生态环境修复与健康”、“智能制造”2个省级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临床医学”学科为《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北理工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在学术或科研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受过相关处理或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由各用人单位(部门)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分批组织面试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投递报名材料,则视为无效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专用邮箱hblgrsc@hbpu.edu.cn和用人单位邮箱(见湖北理工学院网站人事处官网:http://rsc.hbpu.edu.cn),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称均按“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的格式标注。报名材料如下:

①个人简历;

②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职称证、获奖证书及业绩成果简要证明材料;

④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相关材料(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⑤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2.联系方式: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电话:0714-6354262。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条件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各类证件取得时间或认证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关于年龄放宽条件:若应聘者具备正高级职称,且为国家级人才计划特聘教授或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极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杰出专家学者,年龄可放宽至就业年龄段;若应聘者具备副高级职称且为省级及以上政府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五、考核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湖北理工学院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核。

(一)考核工作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校内各用人单位采取试讲、面谈、业务考察等方式,对应聘者从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

(二)考核满分100分,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校内各用人单位形成引进意见,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人选。

(二)体检、心理测试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心理测试测评项目包括多项心理健康问卷测验。

(三)考察工作由学校各用人单位(部门)成立的考察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四)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经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学校网站(http://rsc.hbp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理工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聘用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并按上述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理工学院网站(http://rsc.hbpu.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理工学院网站(http://rsc.hbpu.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4-6354262(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4-6351904(湖北理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点击查看>>>

湖北理工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湖北理工学院

2026年3月4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我校2026年人才引进1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理工学院地处华夏青铜文化发祥地、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黄石市。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育人的圣地、学术的殿堂。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高校,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教育厅首批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高校之一,是湖北省高校应用型联盟首届轮值主席单位,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62人,其中教授137人,博士430余人。学校各类教学、科研平台资源丰富,现有5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4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生态环境修复与健康”、“智能制造”2个省级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临床医学”学科为《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北理工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在学术或科研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受过相关处理或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由各用人单位(部门)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分批组织面试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投递报名材料,则视为无效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专用邮箱hblgrsc@hbpu.edu.cn和用人单位邮箱(见湖北理工学院网站人事处官网:http://rsc.hbpu.edu.cn),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称均按“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的格式标注。报名材料如下:

①个人简历;

②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职称证、获奖证书及业绩成果简要证明材料;

④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相关材料(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⑤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2.联系方式: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电话:0714-6354262。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条件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各类证件取得时间或认证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关于年龄放宽条件:若应聘者具备正高级职称,且为国家级人才计划特聘教授或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极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杰出专家学者,年龄可放宽至就业年龄段;若应聘者具备副高级职称且为省级及以上政府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五、考核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湖北理工学院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核。

(一)考核工作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校内各用人单位采取试讲、面谈、业务考察等方式,对应聘者从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

(二)考核满分100分,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校内各用人单位形成引进意见,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人选。

(二)体检、心理测试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心理测试测评项目包括多项心理健康问卷测验。

(三)考察工作由学校各用人单位(部门)成立的考察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四)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经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学校网站(http://rsc.hbp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理工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聘用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并按上述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理工学院网站(http://rsc.hbpu.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理工学院网站(http://rsc.hbpu.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4-6354262(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4-6351904(湖北理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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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湖北理工学院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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