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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招聘(第一批)57人公告

2026-03-30 17:57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19个职位,招57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30日

  • 2

    报名时间

    4月20日12:00前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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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专任教师 北京 2 职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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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辅导员(专技) 北京 8 职位详情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专任教师 北京 4 职位详情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2024年2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研究决定,依托学校固安校区成立京津冀职教改革示范园区,按照“改革先行、聚合创新、协同发展”的理念,构建央地互动、区域联动协同平台,通过聚合京津冀三地产教资源要素、布局京津冀职教本科专业,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以教育协同创新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迈向更高水平,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作为职业教育协同的重要载体,京津冀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园区两年来成果显著,与京津冀6个产业园,30多家头部企业,7所本科高校共建了5大产业学院,联合京津冀6所县域职教中心,打造了中高本纵向贯通,产科教横向融通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政行企校协同育人的新格局。

学校地处北京望京、河北固安,一校两区办学,总占地面积1287亩,设有本科生院、临空经济管理学院、数字财金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外语与学前教育学院、珠宝与艺术设计学院、先进制造学院、基础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训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及教学机构。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单位,入选全国高职“国际影响力50强”“产教融合50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100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职业院校服务全民学习”首批实验校、全国职业院校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等。

学校现有教职工527人,其中专任教师326人,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北京市级教学创新团队3个;全国教学名师1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全国技术能手1人,全国轻工技术能手2人;北京市长城学者2人,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人,北京市高校名师6人,北京市职教名师4人,以及北京市级专业带头人、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等称号者50余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57人。具体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忠于职守,身心健康;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七)招聘人员范围

1.国内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的相关政策。硕士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校集体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拟聘用前须为2026年全职脱产在站博士后,入职时应取得博士后证书,其中非北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条件和在京就业落户有关要求。报名辅导员岗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校集体户口)。

4.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外埠人员。

(八)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含)以后出生)。

(九)本次招聘不接受以下人员应聘: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初选、复试、面试、学校审议、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一)个人申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请访问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聘系统https://zhaopin.biem.edu.cn,在线注册填写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方式中所留邮箱仅用于问题咨询,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或其他途径投递简历报名均无效。

创建简历时应同时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学习经历证明材料、户籍材料、课程目录或成绩单翻译件(仅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等材料。因未按要求填报信息、填报不全或不正确而影响条件认定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12:00。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

(三)初选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系统发送个人专业能力陈述视频,用人单位依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视频进行评审初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陈述视频(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背景、研究方向、学术经历等),要求本人正脸清晰出镜,时长不超过2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50M,文件名以“应聘学院-岗位序号-姓名-应届硕士/应届博士/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社会人员”命名。

初选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70分。依据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0的比例(不足1:10时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复试人选。

(四)复试

复试方式为试讲或笔试,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参加试讲;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参加笔试。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70分。依据试讲或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不足1:5时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面试考察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不足1:3时以实际人数为准),将教师岗位面试结果上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进入试岗环节。

(六)试岗

教师岗位不参加试岗。辅导员试岗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实施,时间不超过2周;试岗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依据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不足1:3时以实际人数为准),将辅导员试岗结果上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七)学校审议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岗位推荐人选,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对各岗位推荐人选进行审议,经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及依序递补人选。

(八)体检、政审考察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人事处统筹用人单位基层党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能力素养、工作实绩、道德品质、遵规守纪情况等内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人事处将聘用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入职前相关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执行。

(三)试用期规定:入职后实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四年。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涉及办理落户的终止办理。

五、纪律要求及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考核过程中学校存档的材料外,其余应聘材料均由我校统一按期销毁,不再退还应聘人员。

(三)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各环节通过人员参加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配合完成体检、报到并完成入职手续办理,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截止日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资格审查未通过。

(六)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学校官网(www.biem.edu.cn)上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2026年3月30日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2024年2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研究决定,依托学校固安校区成立京津冀职教改革示范园区,按照“改革先行、聚合创新、协同发展”的理念,构建央地互动、区域联动协同平台,通过聚合京津冀三地产教资源要素、布局京津冀职教本科专业,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以教育协同创新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迈向更高水平,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作为职业教育协同的重要载体,京津冀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园区两年来成果显著,与京津冀6个产业园,30多家头部企业,7所本科高校共建了5大产业学院,联合京津冀6所县域职教中心,打造了中高本纵向贯通,产科教横向融通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政行企校协同育人的新格局。

学校地处北京望京、河北固安,一校两区办学,总占地面积1287亩,设有本科生院、临空经济管理学院、数字财金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外语与学前教育学院、珠宝与艺术设计学院、先进制造学院、基础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训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及教学机构。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单位,入选全国高职“国际影响力50强”“产教融合50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100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职业院校服务全民学习”首批实验校、全国职业院校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等。

学校现有教职工527人,其中专任教师326人,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北京市级教学创新团队3个;全国教学名师1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全国技术能手1人,全国轻工技术能手2人;北京市长城学者2人,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人,北京市高校名师6人,北京市职教名师4人,以及北京市级专业带头人、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等称号者50余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57人。具体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忠于职守,身心健康;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七)招聘人员范围

1.国内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的相关政策。硕士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校集体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拟聘用前须为2026年全职脱产在站博士后,入职时应取得博士后证书,其中非北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条件和在京就业落户有关要求。报名辅导员岗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校集体户口)。

4.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外埠人员。

(八)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含)以后出生)。

(九)本次招聘不接受以下人员应聘: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初选、复试、面试、学校审议、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一)个人申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请访问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聘系统https://zhaopin.biem.edu.cn,在线注册填写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方式中所留邮箱仅用于问题咨询,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或其他途径投递简历报名均无效。

创建简历时应同时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学习经历证明材料、户籍材料、课程目录或成绩单翻译件(仅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等材料。因未按要求填报信息、填报不全或不正确而影响条件认定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12:00。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

(三)初选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系统发送个人专业能力陈述视频,用人单位依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视频进行评审初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陈述视频(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背景、研究方向、学术经历等),要求本人正脸清晰出镜,时长不超过2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50M,文件名以“应聘学院-岗位序号-姓名-应届硕士/应届博士/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社会人员”命名。

初选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70分。依据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0的比例(不足1:10时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复试人选。

(四)复试

复试方式为试讲或笔试,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参加试讲;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参加笔试。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70分。依据试讲或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不足1:5时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面试考察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不足1:3时以实际人数为准),将教师岗位面试结果上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进入试岗环节。

(六)试岗

教师岗位不参加试岗。辅导员试岗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实施,时间不超过2周;试岗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依据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不足1:3时以实际人数为准),将辅导员试岗结果上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七)学校审议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岗位推荐人选,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对各岗位推荐人选进行审议,经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及依序递补人选。

(八)体检、政审考察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人事处统筹用人单位基层党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能力素养、工作实绩、道德品质、遵规守纪情况等内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人事处将聘用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入职前相关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执行。

(三)试用期规定:入职后实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四年。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涉及办理落户的终止办理。

五、纪律要求及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考核过程中学校存档的材料外,其余应聘材料均由我校统一按期销毁,不再退还应聘人员。

(三)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各环节通过人员参加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配合完成体检、报到并完成入职手续办理,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截止日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资格审查未通过。

(六)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学校官网(www.biem.edu.cn)上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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