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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黑龙江伊春市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选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

2026-04-09 10:54来源:伊春人社公众号

共招13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0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开发区改革决策部署,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持续深入推进经开区体制机制创新,贯彻落实深化开发区改革决策部署,推动“管委会+公司”模式落地见效,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伊春市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面向伊春市市属国企公司、伊春森工集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择优选聘。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伊春市市属国企公司、伊春森工集团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在原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拥有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含试用期);

5.具备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任职经历;

6.年龄要求:男性50周岁(含)及以下,女性45周岁(含)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对岗位急需、业绩突出或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7.符合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干部档案(学历、干部身份等)存疑,报名或资格审查期间无法认定清楚,影响选聘及任职的;

5.录用后即构成有关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选聘流程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办理手续”的流程推进。

(一)发布公告

通过伊春日报、“黑龙江伊春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3日—4月10日,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主要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也可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均需按照“职位+姓名”格式填写。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直接报送至伊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

4.报名材料:

(1)附件2《伊春市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签字确认);

(2)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伊春经开区管委会统一组织资格审查,严格对照公告条件逐一核实。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本次选聘不设置笔试、面试环节。考察工作由伊春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严从实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配度。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与廉洁自律、履职实绩、专业素养与岗位适配度、档案与资格核查、信用与守法情况、群众评价与组织认可度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由伊春经开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黑龙江伊春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确定为试用人员。

(七)试用及办理手续

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伊春经开区管委会对试用人员的岗位适配度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报考职位及相关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薪酬待遇

参照伊春市本级事业单位薪资标准,按照《伊春市经开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薪酬方案》执行,享受国企正式职工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咨询:咨询电话为0458-3687897,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联系人:李明芮。

2.报名邮箱:hljycjjkfq@163.com。

3.信息通知:本次选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均通过“黑龙江伊春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未按时参加各项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4.费用说明:本次公开选聘除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外,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5.解释权: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伊春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六、附件

1.伊春市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伊春市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聘报名登记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开发区改革决策部署,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持续深入推进经开区体制机制创新,贯彻落实深化开发区改革决策部署,推动“管委会+公司”模式落地见效,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伊春市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面向伊春市市属国企公司、伊春森工集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择优选聘。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伊春市市属国企公司、伊春森工集团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在原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拥有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含试用期);

5.具备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任职经历;

6.年龄要求:男性50周岁(含)及以下,女性45周岁(含)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对岗位急需、业绩突出或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7.符合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干部档案(学历、干部身份等)存疑,报名或资格审查期间无法认定清楚,影响选聘及任职的;

5.录用后即构成有关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选聘流程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办理手续”的流程推进。

(一)发布公告

通过伊春日报、“黑龙江伊春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3日—4月10日,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主要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也可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均需按照“职位+姓名”格式填写。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直接报送至伊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

4.报名材料:

(1)附件2《伊春市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签字确认);

(2)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伊春经开区管委会统一组织资格审查,严格对照公告条件逐一核实。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本次选聘不设置笔试、面试环节。考察工作由伊春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严从实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配度。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与廉洁自律、履职实绩、专业素养与岗位适配度、档案与资格核查、信用与守法情况、群众评价与组织认可度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由伊春经开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黑龙江伊春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确定为试用人员。

(七)试用及办理手续

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伊春经开区管委会对试用人员的岗位适配度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报考职位及相关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薪酬待遇

参照伊春市本级事业单位薪资标准,按照《伊春市经开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薪酬方案》执行,享受国企正式职工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咨询:咨询电话为0458-3687897,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联系人:李明芮。

2.报名邮箱:hljycjjkfq@163.com。

3.信息通知:本次选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均通过“黑龙江伊春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未按时参加各项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4.费用说明:本次公开选聘除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外,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5.解释权: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伊春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六、附件

1.伊春市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伊春市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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