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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抚顺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2026-04-16 15:59来源: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1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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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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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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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7.5分)已经公布,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3:00-16:30)

地点: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2会议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0号社保大厦)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专业资格等。

(1)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2026届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证明中需体现学历层次、专业等信息。

(2)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提供。

(3)报考“中共党员”岗位的,需提供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附件3)。

(4)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5)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应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6)有户籍限制的岗位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资格复审内容以资格审查单位要求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资格复审等环节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需全部向用人单位提交复印件留存,请提前复印,并按照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就业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其他证明顺序排列。

4.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需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需同时携带审核材料、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5.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或未能及时提供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将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24-52426975

附件:

1.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抚顺市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3.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4.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7.5分)已经公布,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3:00-16:30)

地点: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2会议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0号社保大厦)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专业资格等。

(1)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2026届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证明中需体现学历层次、专业等信息。

(2)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提供。

(3)报考“中共党员”岗位的,需提供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附件3)。

(4)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5)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应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6)有户籍限制的岗位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资格复审内容以资格审查单位要求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资格复审等环节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需全部向用人单位提交复印件留存,请提前复印,并按照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就业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其他证明顺序排列。

4.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需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需同时携带审核材料、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5.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或未能及时提供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将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24-52426975

附件:

1.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抚顺市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3.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4.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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