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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云南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大理州第四人民医院)编制外人员招聘6人公告

2026-04-17 11:35来源:大理州民政公众号

共招6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1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大理州第四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点击查看》》岗位设置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38周岁(年龄截止日期至2026年4月30日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1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编外人员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地点:大理州第四人民医院(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

报名咨询电话:0872-2441176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原件,供核对);

2.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及原件,供核对);

3.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供核对)。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2026年编外人员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一式两份。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程序

(一)考核时间

本次编外人员公开考核招聘笔试、面试时间由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大理州第四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或等于2:1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最后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2:1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两项考核程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药学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护理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在监督组监督下,由医院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空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向考务组提交公安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中共党员提供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大理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期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个月试用期。

(八)岗位待遇

岗位待遇按照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编外人员工资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2.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核资格;

3.本次招聘由大理州民政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联系不上而影响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附件: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2026年编外人员报名资格表.xls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大理州第四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点击查看》》岗位设置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38周岁(年龄截止日期至2026年4月30日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1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编外人员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地点:大理州第四人民医院(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

报名咨询电话:0872-2441176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原件,供核对);

2.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及原件,供核对);

3.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供核对)。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2026年编外人员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一式两份。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程序

(一)考核时间

本次编外人员公开考核招聘笔试、面试时间由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大理州第四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或等于2:1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最后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2:1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两项考核程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药学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护理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在监督组监督下,由医院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空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向考务组提交公安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中共党员提供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大理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期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个月试用期。

(八)岗位待遇

岗位待遇按照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编外人员工资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2.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核资格;

3.本次招聘由大理州民政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联系不上而影响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附件: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2026年编外人员报名资格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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