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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抚顺市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2026-04-25 20:09来源: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25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2026年抚顺市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现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按照《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工作将于4月27日(星期一)进行,现将体检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7日上午6:30

地点:抚顺市市民服务中心(市政府大楼)北广场

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切勿迟到。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不得填写姓名)、黑色签字笔参加体检,除上述物品外,要避免携带其他物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550元/人,需在体检现场交费,仅限现金支付。

2.体检前清淡饮食,忌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晚8:00后禁食并注意休息,早晨须空腹,慢性病正常服药(可以少量饮白开水,禁止饮茶水及饮料)或随身携带药物备用。

3.体检当日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请勿佩戴首饰(项链、耳环、戒指等)。

4.女士不要穿连裤袜,连衣裙、束身内衣,不宜穿带有珠子、亮片、金属纽扣或拉链的外衣(以免影响X线检查),宜穿上下分开、宽松易穿脱的衣服。

5.请全程根据导诊人员的引导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反馈导诊人员;自觉遵守排队秩序,勿大声喧哗,不吸烟,保持环境清洁、安静。

6.尿常规留取中段尿(注意:留取尿液时,前段、后段尿液弃去,取中段),女性应避开月经期。

7.备孕计划的人员(包括男士、女士)以及怀孕的人员均不能做放射线类检查(X线,CT)。

8.体检结束后,待工作人员核对体检项目是否全部检查完成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9.体检报告仅反映体检所查项目情况,如体检过程中身体出现任何不适均应及时就医。

10.请列入体检人选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详细信息、材料等,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1.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考单位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纪律要求

1.体检前,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陪同人员不得随同考生进入报到地点及体检医院。

2.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体检期间考生之间的距离要间隔1米以上,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身份,考生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考生因自身特殊情况,需延后体检的,应在体检前向报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需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024-52426975(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附件:2026年抚顺市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人选名单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5日

2026年抚顺市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现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按照《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工作将于4月27日(星期一)进行,现将体检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7日上午6:30

地点:抚顺市市民服务中心(市政府大楼)北广场

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切勿迟到。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不得填写姓名)、黑色签字笔参加体检,除上述物品外,要避免携带其他物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550元/人,需在体检现场交费,仅限现金支付。

2.体检前清淡饮食,忌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晚8:00后禁食并注意休息,早晨须空腹,慢性病正常服药(可以少量饮白开水,禁止饮茶水及饮料)或随身携带药物备用。

3.体检当日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请勿佩戴首饰(项链、耳环、戒指等)。

4.女士不要穿连裤袜,连衣裙、束身内衣,不宜穿带有珠子、亮片、金属纽扣或拉链的外衣(以免影响X线检查),宜穿上下分开、宽松易穿脱的衣服。

5.请全程根据导诊人员的引导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反馈导诊人员;自觉遵守排队秩序,勿大声喧哗,不吸烟,保持环境清洁、安静。

6.尿常规留取中段尿(注意:留取尿液时,前段、后段尿液弃去,取中段),女性应避开月经期。

7.备孕计划的人员(包括男士、女士)以及怀孕的人员均不能做放射线类检查(X线,CT)。

8.体检结束后,待工作人员核对体检项目是否全部检查完成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9.体检报告仅反映体检所查项目情况,如体检过程中身体出现任何不适均应及时就医。

10.请列入体检人选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详细信息、材料等,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1.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考单位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纪律要求

1.体检前,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陪同人员不得随同考生进入报到地点及体检医院。

2.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体检期间考生之间的距离要间隔1米以上,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身份,考生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考生因自身特殊情况,需延后体检的,应在体检前向报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需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024-52426975(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附件:2026年抚顺市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人选名单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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