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西7月事业单位考试时政冲刺
山西7月事业单位考试时政冲刺
2026-04-27 10:54来源:柳林县人民政府
共27个职位,招33人。
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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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 职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招录人数 | 职位匹配 | 职位详情 | 对比 |
|---|---|---|---|---|---|---|
| 柳林县共青团 | 办公室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残疾人联合会 | 办公室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中国共产党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 | 办公室 | 山西 -吕梁市 | 2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 | 综合管理辅助岗位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 办公室文员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妇女联合会 | 办公室干事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林业局 | 办公室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统计局 | 调查员岗位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社会工作部 | 办公室文秘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工商业联合会 | 文员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办公室干事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国资股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鑫飞中学 | 教辅人员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科学技术协会 | 科普宣传与办公室辅助岗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政务大厅帮办代办12345政务热线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文秘、后勤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红十字会 | 办公室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青龙示范小学 | 文印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交通运输局 | 办公室文员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办公室文员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政协柳林县委员会办公室 | 办公室文员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财政局 | 办公室文员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人民医院 | 行政后勤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柳林县社会保险中心 | 业务员 | 山西 -吕梁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国家统计局柳林调查队 | 劳动力调查 | 山西 -吕梁市 | 3 | 职位详情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加快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群,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及县级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为27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3名(岗位表见附件1),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按需招聘、科学配备的原则;
5、坚持“谁开发、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柳林县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已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一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未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曾经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环节组织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3日
2、报名地点:柳林县县政府大楼0615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柳林县2026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就业援助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本人);
(5)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另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办理地点柳林县零工市场(县委西门),咨询电话:0358—4023546。
(二)资格审查
招聘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名者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三)面试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面试,按照公开公平、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回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在柳林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者,经核实确有问题,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10日内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到期自动解除合同,退出公益性岗位,并报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四、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待遇为每月215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五、有关要求
(一)聘用人员应当由本人承担聘用单位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委托他人顶替。
(二)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结合《柳林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三)所录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经向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报备后,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
2、因病、非因工负伤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超出规定期限的;
3、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7、按规定退出公益性岗位的;
(四)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及时函告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六、监督检查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358—4023546
监督举报电话:0358—4011200
点击查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加快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群,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及县级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为27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3名(岗位表见附件1),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按需招聘、科学配备的原则;
5、坚持“谁开发、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柳林县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已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一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未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曾经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环节组织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3日
2、报名地点:柳林县县政府大楼0615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柳林县2026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就业援助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本人);
(5)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另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办理地点柳林县零工市场(县委西门),咨询电话:0358—4023546。
(二)资格审查
招聘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名者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三)面试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面试,按照公开公平、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回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在柳林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者,经核实确有问题,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10日内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到期自动解除合同,退出公益性岗位,并报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四、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待遇为每月215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五、有关要求
(一)聘用人员应当由本人承担聘用单位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委托他人顶替。
(二)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结合《柳林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三)所录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经向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报备后,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
2、因病、非因工负伤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超出规定期限的;
3、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7、按规定退出公益性岗位的;
(四)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及时函告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六、监督检查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358—4023546
监督举报电话:0358—40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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